随着我市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汽车鸣笛已成为城区噪声的主要来源之一。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为有效治理交通噪声污染,我市东城区全天禁止机动车鸣笛,违者将被处罚。
我市交警部门表示,目前我市禁止鸣笛抓拍分两种:
一是固定点抓拍,在东方大道与中原路交叉口;
二是流动抓拍,整个东城区都在整治范围内。
对于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另外,根据规定,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应急管理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可使用符合规定音频的喇叭和警报器。禁止鸣笛区域内,驾驶机动车在紧急避险、救助危难等特殊情况下,可临时使用喇叭。
来源:今日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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