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托管服务是为了解决一些学生在课后家长不在家,学生可能面临的缺乏管理的问题,而采取的一项措施、这项措施对于解决家长的后顾这忧无疑是具有很明显的实际意义了,可以说是一项顺应民意的做法。从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学生都是有这个需求的。但是由于采取这项措施,额外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如何进行平衡教师的利益就成了一个问题。目前,解决的办法是课后托管实行自愿原则,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需要交纳一定费用。
这样一种作法从理论上讲是合理的,但是牵扯到学生收费,这就影响至了许多家庭,也就出现了各种杂音。而这种杂音的出现,往往给教师带来负面的影响,让家长感觉到是教师在收费,从而产生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同时,由于课后托管不是教师的正常工作,所以学校在安排具体工作时,也面临一定困难。比如,教师因为某些原因,不愿意承担课程托管服务的工作,学校并不应该强制教师参加,这也使得课程托管服务的作用可能受到影响。
教育作为公益事业,义务教育阶段保证每一个学生享受优质的教育,政府有责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校环境。政府应该为些行为埋单,社会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所以,如果在将学生的课后时间纳入教学时间统一管理,根据学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一些非教学性质的教学辅助活动或者其他教育活动,应该是对于学生和家长是更加有利的。也就是说,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适当延长学生在校的时间,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
这样的安排实际上是把课后时间仍作为学校正常教育活动的时间,这实际上就增加了学校和教师的工作量。既然是学校的一项正常工作,就必须牵扯到人力和物力的增加。这就要求,政府根据这种情况,根据正常教育活动的需要,适当增加教师的数量,提高教师增加相应工作量的待遇。如果通俗教师编制和待遇方面解决这一问题,显然学校就可以像安排正常教学工作一样安排课程教育活动,这样就延伸了学校的教育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当然,这势必要增加政府的财政支出,但是义务教育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在这方面投入更多的财力也是应该的。这也是国家解决国计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政府的责任所在。教育作为最重要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应当在这方面享有更多的优惠和资助。这也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应该格外引起重视的问题。
而现在的课后托管服务,实际上并不是一项公益性的活动。学校要付出,教师要付出,就必须有相应的待遇,这是不言而喻的。也许家长交一些托管费并不是太大的问题,但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课后托管并不是学校常规的教育行为,是不是能够组织好就是一个大问题。如果,出现了组织方面的问题,家长就会对所交费用产生质疑,这样就可能会引发新的社会问题,所以目前的课后托管服务还处于一种实验阶段,能不能收到预期效果还是值得观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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