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龙子湖区某小区网友爆料,该小区单元门口污水横流,单元楼道到处动物粪便,宠物散养,绿化毁坏严重,垃圾清运不及时,绿化带内到处是垃圾,人行道口用作收费停车位。
小区内这样的居住环境,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对比个别小区,网友认为该小区的物业费有些贵。小区住户素质参差不齐,让人头疼。
对物业不满意,业主不交物业费,恶性循环。有网友透露,不交物业费,物业不给租车位,每天停车需按小时收费。
龙子湖区物业办近日回复:已督促物业立即整改。同时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小区环境整洁,切实让业主享受到物超所值的服务。
可是网友似乎对物业整改,并不看好。
说完小区物业管理,
物业费也是不少网友所关心的话题。
前段时间,有网友反映,万向幸福里的物业要求业主必须先预交一年的物业费,另外垃圾清运费和大件垃圾搬运费还要各分别收取一次,电梯费要预交300元、水费要预交200元,请问这些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蚌埠市的规定吗?
交房拿钥匙,交物业费、电梯费、装修保证金……网友解释,小区都是这个套路。
也有网友认为,只有交了费用,才能享受投诉的权利。
为此,经开区相关部门也作出了回应,为网友详细解释了物业收费问题。
一、关于物业费预收期限的问题
《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物业公共服务费可以预收,具体由物业企业按照服务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约定的时间不得超过物业服务期限;未做约定的,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
经调查,幸福里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预收期为6个月。物业企业为减少收费工作量,对自愿缴纳一年物业费的业主,赠送大米一袋。因此业主可以自行选择预交6个月或者全年的物业费,该项收费未违反相关规定。
二、关于收取垃圾清运费的问题
《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高于2.00元。该项收费符合相关规定。
三、关于收取大件垃圾清运费的问题
经调查,网友反映的“大件垃圾搬运费”指的是砸墙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该项费用不包含在“装修垃圾清运费”中。
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如双方在协议中约定预收建筑垃圾清运费,物业公司可以收取,否则不应预收。经查。双方的装修协议中未约定,经开区建设和环保局已要求物业公司整改。
若业主委托物业公司清运建筑垃圾,属有偿劳务行为,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关于预交水费的问题
幸福里小区建设单位(物业企业)在中环水务公司为小区业主办理水表开户、领取水卡时,已将200元充值到每户业主用水缴费卡中。如业主发现水卡中未充值,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物业企业)退还,并给予处罚。
五、关于预交电梯电费的问题
电梯作为小区的公建配套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运行电费应由相关业主承担,由于电梯运行电费属于代收费,《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未规定不得预收,因此该项收费未违反相关规定。
经开区建设和环保局已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物业费预收期,预收电梯电费,并定期公示,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强制超期收取。物业公司负责人已承诺,业主可自愿选择预交6个月或1年电梯电费,不强制收取。
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我市不少小区都旧貌换新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是仍有不少小区内,物业和业主之间矛盾尖锐。究竟,小区内哪些问题该由物业负责;哪些又是业主应尽的义务?
小编认为,物业在管理小区时,需做好本职工作,扎扎实实为业主解决问题。业主有问题,可以投诉,也可以通过合法渠道维权;但不交物业费并不是解决事情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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