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城市化持续进行,住房市场也不断演绎变化。虽然我们的经济收入相应提高,但房价相比几年前更是有较大幅度上升。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房价与收入断档,买房就需要向银行借款,不过银行终究是赢利机构,收发贷款都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如果房贷利息低于存款利息,那么银行就会亏钱,所以我们的房贷利息肯定是高于存款利息的。
不可否认的是,房子也是一种商品,其价格有涨也有可能落,银行把资金放贷出去,首要考虑资金的安全,否则本金都不保,就不用谈赚钱的事。所以今天小编要和大家说的是,如果房价出现下跌,银行如何规避其中的风险呢?其实银行早就做好了准备,房贷合同一行小字,很多人忽略了。
银行房贷合同内容中约定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银行有权停止提供未拨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
也就是说,当房产价值发生减少,比如房屋倒塌,房价下跌等情况,你按揭的这套房产自身价值已不够偿还银行的欠款,此时银行有权利要求购房者提供新的抵押物,或者弥补银行的损失。
同时,银行可立即处置抵押物变现。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应该理解,银行虽然不希望房价下跌,但是即使下跌,也提前为自己减少损失做好了准备。如果房价真的大幅下跌,最终买单的还是购房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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