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9月15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陈金祥) 民警巡逻发现某小区地下车库内一辆汽车内传出浓烈刺鼻的汽油味,检查竟发现该车内装有绿色铁皮桶16个。近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金水派出所在同一小区,连续查处两起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2名违法行为人。
近日,金水派出所民警在某小区巡逻时,发现该小区地下车库内一辆长城汽车内传出浓烈刺鼻的汽油味,民警遂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该车内装有绿色铁皮桶16个,后民警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闫某接受询问。经询问,闫某对其非法储存散装汽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闫某行政拘留九日并收缴绿色铁皮桶及相关物品的处罚。
无独有偶,民警在该车库内继续巡逻时,发现距离该车辆不远处的一辆面包车里装有圆形铁桶和加油机。经查,该车辆所有人崔某在未取得许可的条件下私自销售汽油。经询问,违法人员崔某对自己多次私自销售汽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崔某行政拘留五日并收缴加油机及相关物品的处罚。
据了解,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