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做过民工的朋友都知道,逢年过节的时候,往往都是很多民工讨薪的时候,因为要过节了,大家要回家,所以就希望拿到工钱,带着钱回去给家里人。但是现在一些甲方往往喜欢拖欠施工单位乙方的工程款,结果到了发薪水的日子,施工单位没有钱给民工发工资,于是一些民工就会跑到施工单位包工头家里去要钱。而一些施工单位的包工头为了拿到甲方的钱,也是使尽了各种方法。
比如说,有些人会进行起诉,但是这样一来就断掉了以后接甲方业务的机会,而且过程很漫长,为了尽快拿到钱,还有一些人则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比如要跳楼甚至要自焚,当然这样的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是违法的,但是确实有人这么做。
就在9月13日,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个消息:就在9月12日下午,在灌南县城世纪华城和碧桂园做电梯井和水电安装工程的两个小老板,因为中秋节前讨要工程款无果,居然采用跳楼要挟的方式向发包方讨要工程款。要知道,这么做影响是非常不好的,造成小区居民围观,也让一些路人议论纷纷。最后,两个小老板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当地警方拘留。
这件事就发生在12日下午不到4点的时候,一个叫周某才的小老板因讨要工程款未果,居然欲跳楼,而且他还很激动地说,我手下六七个工人等着工钱过节,发包方老板不支付3.5万工程款就跳楼。
就为了3.5万元就要跳楼,有没有搞错?
后来派出所民警来了,联系发包方老板杨某,要求其兑现工程款。但是杨某只送来1万元,周某才一看不干,还要跳楼,后来民警迅速让派出所送来2.5万元先期为杨某垫付。周某才见工程款到位,才放弃轻生念头下了楼。
不过,他这种极端的做法是违法的,违反了那一条呢?那就是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结果被拘留7天。
而就在同一天晚上20时30分左右,灌南县又发生了一起讨因要工程款要跳楼的事件。这是一个在但当地的碧桂园小区做水电安装工程的小老板手下的一名员工,他向自己的老板讨要工钱时,发现自己的老板因发包方老板沈某2.6万元工程款没有发放到位,所以自己的老板无法给自己支付工钱,于是准备跳楼轻生。
接到报警后,民警来到现场,经民警努力,沈某当场支付了6000元,并承诺其余部分中秋节后付清,结果由于周某飞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5天。
在这里要告诉大家,遇事不要冲动,不要动动不动就要跳楼跳江的,这样做是犯法的,要走正规的法律程序。比如到律师事务所去咨询律师,到法院去起诉对方,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解决。大家觉得我说的对吗?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