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水网友发来消息称:我家地里种了100多棵核桃树,马上就快收获了,可是树上的核桃这两天全部都被偷走了。核桃树种在北梨园村西北角,在近日发现竟全部被偷光了,本来想报警,但是有村民称偷核桃的可能是我们同村的几名妇女,她们是在初八左右摘的,都是乡里乡亲的不想追究,只好作罢。
这不到200棵核桃树,被偷的一个都没有了,如果只按青皮核桃算,损失至少有一万多块钱。而且树枝都给掰断了。真是太可恨了!还有人说核桃他们自己吃不完还整塑料袋的送人。要是摘几个吃也无所谓,这样做是真的很缺德!
不仅如此,玉米地也丢了很多玉米,真是别人家的好吃吗?就喜欢那贼腥子味吗?不知道偷东西是犯法的吗?是要负责任的吗?真要追究起来后果是你们能承受的吗?希望这些人好自为之,以后不再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了,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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