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中院:
涉“三农”行政案件纳入诉前调解范围
南国都市报9月9日讯 (记者 陈栋 通讯员 刘霞 罗凤灵)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洋浦法院移送管辖的两宗涉“农村土地承包”行政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这是海南二中院首次将涉“三农”“民生”行政案件纳入诉前调解范围。
2002年吴某和黄某结婚,将户口迁至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镇某村村民小组。2013年,两人离婚。2017年3月,全村进行土地分配,村民小组仍将原黄某家庭承包经营的4亩多土地发包给黄某,并将分配给3名子女。
2019年5月,吴某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洋浦管委会和三都办事处责成村民小组给予其分配土地等。海南二中院立案庭收到案件后,立案庭法官便着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各方当事人对相关法律规定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洋浦管委会和三都办事处均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做好两起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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