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雅)今日(9月9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通州警方处获悉,一名女子使用假的居住证在通州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业务,被工作人员识破。目前,该名女子被通州公安分局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日前,罗某某到通州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护照、港澳、台湾通行证业务。工作人员按照流程核验其所需证件时,发现罗某某缺少“北京市居住证”,便告知罗某某如无法提供“北京市居住证”,部分业务将受限。
此时,罗某某从包中翻找出了一张工作居住证递给了工作人员。在核验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此证没有防伪标识,质感与平时核验的居住证有很大区别。经过仔细辨认及核实,最终确认罗某某的“居住证”是伪造的。
此后,案件被移交到通州公安分局新华派出所处理。经审查,罗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使用伪造居住证的违法事实。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因使用伪造的居住证,罗某某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
新京报记者 张静雅 编辑 白馗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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