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颁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指导意见》聚焦当前各地反映的“三旧”改造入库门槛高、规划调整难、税费负担重、土地征拆难等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政府让利惠民力度,提出19条针对性的改革措施。
降低改造成本方面,鉴于在一些改造项目中改造主体承担了原来应由政府承担的补偿安置、土地平整等工作,改造后还要向政府无偿移交公益性用地或物业,将允许在改造主体缴纳的地价款中扣除前期投入成本和公益贡献。
提速改造用地审批方面,则适当降低改造地块入库要求,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体育等公益性项目的支持力度,扩大“三旧”改造政策受惠面。同时简化用地报批手续,优化微改造项目涉及规划、用地、建设、消防、商事登记等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为鼓励整体连片改造,《指导意见》允许通过搭配改造、混合改造、置换改造等多种方式,实现地块规则化和地块合并,促进改造成本与收益平衡。并且要求合理安排一定比例用地,用于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公益事业等公共设施建设,并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实现经济、社会、文化及生态等综合效益。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已同步制定《广东省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作为《指导意见》的配套实施文件,落实《指导意见》的具体工作安排,将近三年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市、各有关部门,明确了工作事项、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
按计划,至2021年,广东将新增实施“三旧”改造面积23万亩以上,完成改造面积15万亩以上,投入改造资金5000亿元以上,其中珠三角城市新增实施改造面积占比在80%以上,广州新增实施改造任务面积5.4万亩,完成改造任务面积3.5万亩。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统计数据,至今年8月底,全省共实施改造73.59万亩,完成改造42.58万亩,投入改造资金1.48万亿元,节约土地约18.88万亩,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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