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保护青海湖、我是志愿者”行动在美丽的青海湖畔正式启动。启动仪式后,共青团志愿者“青马小分队”在青海湖周边地区动员景区游客、工作人员、社区居民拍摄“保护青海湖大家一起说”视频,呼吁大家共同参与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同时动员游客开展环境保护接力徒步捡拾垃圾活动,并分组对青海湖及其周边生态保护、污水治理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良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环保工作,仅靠环保部门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广大公众的参与。要认识到,环境问题本质上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在这对关系中,人有很强的能动性,人们只有在生产生活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和生态规则办事,才能把环境保护好。反之,则会污染环境,破坏环境,把环境搞糟。因此,我们要大力提倡和自觉践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
要认识到,我们每一个人既是污染的受害者,同时也是污染的制造者。欣然的是,近年来公众对环境问题及其危害认识的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逐渐觉醒,对环境污染事件日益警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既是公众实现参与权利的过程,也是公众承担社会责任,与行政管理主体共同应对环境污染威胁的过程。说到底,环境保护是人民的事业,是公众的事业,是我们大家的事业。所以,环境保护需要公众参与,也离不开公众参与。
推动和引导公众参与环保事业,要加大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采取各种形式,广泛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环境保护科普活动,让公众从思想上认识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有为。另外,环境保护在公众参与过程中,需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让每个人为建设守护美丽家园出力。同时,要以法律制度开路,创造条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实现好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建设生态文明,是民意,也是民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才是有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总之,公众参与程度越高,环境保护就越有力。当前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推动和引导公众参与环保,既是保障公民权利、推动法治建设,也是确保环境决策科学透明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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