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想提前两个月收房,租客竟索要12万赔偿,不给租约到期也不搬
房屋租赁一般都签证租赁合同,这样可以保证双方的权益,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肯定要按合同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王先生的房子已经卖了,因此要提前两个月收房,他也愿意按合同支付违约金给租客,总共2万8千8,可是,租客却坚持不搬,还张口就向王先生要12万多的赔偿。12万赔偿?王先生觉得租客的要求非常无理,到底租客是依据什么提出的赔偿,合不合理?
2017年,王先生将深南的房子出租给租客,签了两年租约,租金是每月7200元,租期到今年11月6日。可是,王先生由于个人原因,从今年三四月份就开始卖房,经常有中介带人过去看房子,6月5日签约,租客也知道,因为租客有优先购买权,中介还找过他签字。8月14日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他在通讯软件上通知租客9月6日搬离,并在8月25日再次书面告知租客。
租客收到王先生的通知后,同意搬走,并向王先生提出要求额外补偿,而且数字相当惊人,大概有12万8千元。王先生表示,提前终止租约,他愿意按合同约定,按双倍押金赔偿给租客,共2万8千8元,可是租客却要求他赔偿12万多,这太不讲理了。那么租客这12万多又是复算出来的?王先生告诉记者,里面包含了16个人租客的补偿金、两个月的补偿金、上床费、中介费。原来,王先生租给这个租客,对方用来做了员工宿舍,还把房子的结构改了,改成房中房。
为了这笔高额的赔偿金,王先生多次与租客沟通,对方就是不让步,之后王先生也找了物业、街道办等帮忙,结果双方也是不欢而散。不仅如此,房子卖了之后,新房东找过租客,没想到租客竟然跟新房东说,就算租约到期了,他也不会搬走。听到租客这么说,新房东害怕了,现在新房东要起诉王先生,要求王先生把这个事情处理了。一边是租客不愿意搬,一边是新房东催收房,王先生无奈这下只能求助媒体。
随后,记者陪同下找到租客林先生,他表示愿意在街道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进行协商。在记者的介入下,林先生与王先生一起来到工作站,在这里,林先生告诉记者,王先生通知的时间不仅非常紧张,而且通知时的语言粗鲁,称要找人打死他。在这个过程中,王先生把房子门也打烂了,现在铁还在那里,不仅如此,王先生还吐了他满脸口水。而且,林先生要求12万多赔偿也有依据,此前合约中除了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合理赔偿,而且签约时,王先生也知道是用来做员工宿舍。
在这12万多的赔偿金里,包含两个月的利润11200元、16个员工的补偿、中介费、有8月份的租金,那是因为8月份王先生骚扰他们,按法律规定,这个月可以不交房租,另外还一万多是税金。社会区工作站介入调节后,林先生把赔偿金额降低到7万,要求15天之后,才能搬离,对此,王先生并不同意,目前,双方仍在协商当中。律师表示,业主提前收房需要承担违约金,但对于租客一些不合理的费用,业主有权不予支持,例如:上床费、中介费、还有税费。
小编觉得,王先生提前解除租约,林先生的利益是受到了一定损害,不过,林先生也不能狮子大开口,一要就是12万多。至于林先生说王先生收房的通知时,语言与行为均有不当的地方,即使两人因为这件事情闹有多么不快,也要注意赔偿的合理性。正如律师所说的,上床费、中介费、还有税费,这些简直就是强加的项目。网友们,你们怎么看林先生索要的12万赔偿?对于这件事,你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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