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一男子在公园偷偷钓了9条鱼 被拘10天 说自己是文盲?
河南鹿邑一男子偷偷钓了9条鱼 被拘10天 说自己文盲?
据环球网客户端、平安周口9月6日消息,河南周口鹿邑一男子在当地上清湖公园,偷偷钓鱼,盗捕公园锦鲤,被拘留10天。
这个男的用了三个鱼竿,钓了9条鱼,锦鲤大概50到80块钱一条吧,那也就是价值450到720块钱了。锦鲤属于观赏鱼,未必好吃,但是河南那边可能做糖醋鲤鱼,黄河鲤鱼味道鲜美,看怎么制作。这种公园死水的鱼,污染也严重,未必好吃。只能说这个男的是钓鱼好玩,爱好钓鱼,从他配备一个海竿、两个手竿可以看出类。
其实这种事,你态度好,赔点钱,把鱼放了完事。问题这个男的态度很不好,说自己是文盲,不认识字,钓个鱼怎么了,所以被拘留了。
违法人刘某华因为态度恶劣被派出所拘留10天,这种事有人报警,那就要管,如果不管,可能媒体又会介入,如果把人放了,鱼放了,可能要被说和稀泥,所以这样的事,派出所应该怎么办?按照法律,确实可以按照治安管理法来处理,算是盗窃公园的财产,偷偷钓鱼、偷偷捕鱼,那就是偷盗、偷窃行为,因为公园的鱼属于公共财产,是供游客、市民、群众观赏的,也可以净化环境清洁水质,现在被你钓回家了,你钓一只,他钓一只,那鱼全没了。再说这种鱼一般也不食用,估计肉质也很粗。
现在钓鱼爱好者很多,湖北这边湖泊、水库、江河多,都找不到好的地方钓鱼。尤其是野钓,现在长江流域也开发,很多地方禁止钓鱼,只能是人工湖泊、人工池塘、人工水库里钓鱼。河南那边、周口那边江河湖泊少,也就是一些池沼水库了,所以这个男的也是找不到适合地方钓鱼,再个嘴馋,但是没想到被报警、被举报。总有一些热心市民,热衷公益,对弈一些事情敏感,例如笔者的车无论是停在小区树林、草丛、花园、空地总有人反对、破坏、撕逼甚至威胁甚至报警。要说这个世界上奇葩很多,他活动的地方,他觉得是他的,不能他人侵犯、进入。
当然了,你也可以说这是爱心是公益,爱护公园的鱼是没有错,它给游客、孩子带来欢乐,也许一些人是佛教徒,看不得杀生,总之报警就有人管,就要处理。
这个刘某华,没有当回事,觉得自己钓鱼也犯法,也违法?结果被拘留,他的行为应该属于盗窃、盗捕公私财产,把公家的、公园的东西钓回自己家,和偷窃、小偷差不多,一个道理。
文|昆德拉传媒旗下万木春文化工作室 风间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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