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房屋租赁管理,共建幸福和美家园
——致广大业主、管理人、承租人的一封信
各业主、管理人、承租人:
房屋租赁管理关系社会治安环境改善、关系生活品质提升、关系全镇高质量发展,将推动物业升值、收益提高,直接关系每位业主、管理人、承租人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我镇决定从10月1日起,实行新的“5+100”房屋租赁管理机制。
新“5+100”管理机制,内容和要求更全面、更深入、更细化,涵盖房屋质量、功能、业态、人口、安全、卫生等方面管理,其中“5”即“5个必须”综合管理强制标准:
1、必须依法登记备案,严禁无证照生产经营;
2、必须依法加强消防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
3、必须如实申报承租人信息,严禁无证入住;
4、必须依法纳税,严禁瞒报漏报;
5、必须落实“门前三包”,严禁违规占道。
“100”即出租屋百分制管理:
除“5个必须”强制性标准内容之外,对出租屋消防安全、“门前三包”、治安管理、用气安全、税收、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进行细化,实施综合管理,基本分100分。出租屋违反“5个必须”强制标准任意一项或若干项,或者综合管理分数低于60分,经督促教育仍不落实整改的,将启动联合执法程序,由镇出租屋联合执法组各成员单位依法给予处罚。
希望您自觉对照新“5+100”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租赁行为,加强租赁管理,消除各类隐患。我们相信,有您的支持和配合,我镇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将更加坚实,广大新老沙溪人的居住环境将更加平安、更加优美。
让我们携手并肩,为平安沙溪建设、沙溪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共建平安有序之城,共浴文明和谐之风,共享幸福安稳之美。
沙溪镇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编辑:赵荔
编审:陈嘉敏 区洁华
信息来源|沙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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