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教师节,有关教师的话题多了起来。前几天看到一个报道,某乡村小学开学,学生们都来报到了,但是老师们都走了,校长也毫不客气地说,自己也早就想走了。这反映了当前我国乡村教育的一个现状,教育资源的不平衡,带出来的问题,还不仅仅是升学率这么简单。
于是,呼吁给乡村教师提高待遇的声音,就多起来了。这完全正确,也非常必要。史上,我国就有重视教育的传统,教师从来都不是社会困难群体,是受人尊敬的工作。最近也有一些地区百万补助引进优秀教师的消息出来,让人倍感振奋。9月5日,河南省政府召开全省教师待遇政策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就4月29日全省教育大会中关于提高教师待遇发布落实情况。河南省决定,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政策涉及编制、职称、住房、待遇等方面,并向农村教师倾斜。
政策规定,在住房方面,计划到2022年,通过改建、配建、新建三个渠道,要基本实现全省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工作的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离家较远需在校食宿的在编在岗教师一人一套周转宿舍。
计划3—5年内,通过建设商品住房、组织团购、发放购房补贴或优惠券、按照当地公租房政策提供教师公寓租住等方式,稳妥有序满足全省乡镇(不包括县城所在镇)及以下学校(含教学点)在编在岗教师的基本住房需求,购买商品住房的原则上每平方米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优惠不低于1000元,或结合当地实际优惠幅度不低于20%。
对于周转宿舍的方案完全应该,也容易操作,其实,很多地区都有闲置房屋,给教师一个好一点的生活条件,也让教师活的更有尊严,生活的更好一点,休息的更好一点。但是,对于购买商品房补助千元的问题,就值得商榷了。首先,商品房都是市场定价、政府备案,政府的作用只能是宏观调控,赔赚都是开发商自己的事情,政府通过什么渠道让开发商降价一千元?或者是20%?早就有开发商说,卖房子不赚钱,利润不到10%,政府让给教师优惠20%,这不是明摆着让开发商赔钱吗?开发商岂能接受?
第二,有人会说,政府补助开发商1000元,这么简单的事情。但是,政府凭什么给开发商补助钱?本来开发商就面临卖房难的问题,政府出资替开发商卖房,这不是明显的托市行为吗?按照市场规律,开发商卖不出去的房子,自然要降价,现在政府直接出钱把房子买下来了,这不是把给老师的好处给了开发商了吗?
第三,按照往常的经验,给老师的待遇和好处,有可能就被方方面面的人们拿走了,房价优惠20%,这个幅度还是挺大的,如果是5000元/平米的房子,4000元/平米就可以买走了。1万元/平米的房子,8000元/平米就可以到手了。这个吸引力还是很大的。具体到什么身份的才算教师?这个本来简单的问题,到了利益分配的时候,就变得复杂了。为了占得这个教师优惠,很多人就会有各种办法,把自己也打扮成教师的身份,这个是毋庸置疑的,他们有一句名言,办法总比困难多。
第四,给老师的优惠待遇,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在商品房上打主意,政府能够做到的,其实,只有保障房,公租房、两限房,这些都是很好做的事情。其实,进一步讲,要想提高教师待遇,提高老师讲好课的办法,也是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补助统统放到教学上,把讲课的费用,把讲好课的奖励,提高了,这个才是根本上解决教师待遇不高的根本办法。普遍提高待遇的办法,效果不好。模糊给予补助的办法,往往落实不到教师头上。精准!是这轮扶贫的好经验,也应该是解决教师待遇问题的一个基本要求。
下面看几条网友留言,也能看出大家的焦虑和担心。
1、看到这个新闻,我真羡慕商丘市宁陵县2000年左右,那些花钱买上工作的教师们!小学部毕业的,初中部毕业的,花个几万块钱,找找关系,就能弄个老师当,上百号人就是这样当上教师的,你们真幸运,不但有国家养你们,现在还有这么好的买房待遇,我真后悔那时候没有花几万块钱,也买个老师当,遗憾啊!一次花几万,国家养一辈子,还有买房这么好的待遇,这样的好事上哪里找去啊
2、优惠1000块钱又如何6000多变成5000多,还是买不起!
3、为方便教师教学,应该在学校周边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向在校所有教师提供周转用房,不建议用于出售。不限于教师是否已拥有住房和另行购房。
4、这种盲目的提高老师的待遇会对社会不公,现在一些老师上课不好好的教书,放学后让学生上辅导班,跟以前的老师真是没法比。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下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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