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又惹祸了!
昨天清晨6点多,不少人还在睡梦中
深圳龙岗一出租屋忽然间
火光四起、浓烟滚滚
原来
又有电动车充电中起火了!
铁窗被烧焦电动车充电6小时后起火
9月3日6时44分,横岗中队接到警情称,位于深圳龙岗园山街道保安社区新坡塘5巷5号冒烟,接警后中队立即出动3台消防车12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
原来,租客王某为贪图方便,在租房内给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在充电时长约6小时后,电池突然爆炸并冒出大量火花和浓烟。
被烧坏的电动车电池发现起火后,王某随即将充电器插头拔掉,并开始扑救,当指战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发现明火已经扑灭。
虽然火已经扑灭
但事情并没有这样就结束
房东和租客被传唤经现场勘验,由于电池故障着火引燃周边的可燃物,房间内电动车电池、电饭煲等物品被烧毁烧损,过火面积达2平方米。此次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约1000元,所幸无人员伤亡。
同时,中队在处理火灾事故时还发现,该栋楼存在多处违规停放电动车的消防隐患。
事后,龙岗消防大队联合荷坳派出所对当事人及房东进行传唤,对房东进行安全教育,责令房东严格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将楼内所有电动自行车搬离,严禁楼内出现电动车及室内违规给电动车电池充电现象。当事人及房东被传唤此外导致这次火灾的租客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租客被行政拘留当事人王某因存在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面对被拘留的后果,王某懊恼万分。他表示如果能提前知晓这场火灾的发生,无论如何,也不会将电池带回租房充电,事后一定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远离火灾。
龙岗消防大队温馨提示: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点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
严禁在居民楼内、楼道内、消防通道内给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若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虽然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这样的意外险情在此前已经屡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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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6日,深圳市宝安区某街道工业区充电站一电动车发生自燃连续爆炸,现场火光四射、浓烟滚滚,一名女子右小腿被炸伤。
2018年8月23日,深圳市坪山区某住宅楼一楼,由于楼梯间一辆电动车充电过程中线路短路引起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一旦发生火灾
留给住户的逃生时间
比你想象中的还要短!
那么电动车火灾该如何防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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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安全,莫忽视!一旦起火,将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给我们留言*
来源:龙岗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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