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拆迁评估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拆迁评估在整个征地拆迁中到底有什么作用呢?今日黄金律洲团队荣幸请到了征地拆迁纠纷律师团队——京师上德律师团队为您解读征地拆迁中拆迁评估相关作用认识及有关问题
一、相关认识
1、直接关系切身利益、社会安定稳定、估价执业风险
对于评估的首要作用,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明有时主要体现的是其公正性,着重程序、形式上要求。但拆迁评估,不仅要求公正性,还注重客观性、准确性和可行性。因为评估结论,无论高评还是低评,都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如果评估结论是不客观、不公平、不可行的,必然直接带来估价执业风险。许多评估机构不愿承接拆迁估价业务即是一例证,因为经常发生不是拆迁人不满,就是被拆迁人不服。房屋拆迁是社会安定稳定的热点问题,拆迁纠纷、因拆迁引起的群体上访层出不穷。
2、拆迁评估结果错误,会造成伪公平市场价值
对现今通常的旧屋区改造和新区成片开发,作为个体的被拆迁人基本处于被动、从属地位,对诸如是否列入拆迁范围、拆与不拆、何时拆、如何拆等,会没有发言权。就法律地位而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是平等的。如果发生纠纷,就实际而言,多数个体被拆迁人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有关的法律、政策、技术知识储备不足,其合法权益易受侵害。
同时来讲,因受政府制定的拆迁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以及政府贯彻“拆得除”原则等影响,京师上德律师团队在这里表示,也有几率出现被拆迁房屋高于正常市场价值、被拆迁人“不当得利”的情况。总之受制于法规政策是拆迁评估最大特点。不结合当地实际,不熟悉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拆迁评估无从入手。因此来说,拆迁评估既要维护拆迁人的正当利益,又要有利于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3、把握拆迁当事人的“交集”
拆迁纠纷一般多因拆迁补偿价格引起。接受拆迁评估委托的机构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与评估委托方的相对人取得联系,听取拆迁当事人双方情况介绍,了解各自意见和双方争议焦点。
而在其中最重要的是,需要找出双方共同认可的部分。估价人员在充分体现估价科学性的同时,合理运用估价的艺术性,估价结论更易被当事双方所接受。
二、相关问题
1、公共利益、商业利益错位
从法律和相关原则上讲,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个人财产进行合法的限制和剥夺。但是个别地方政府却借此将这个“公共利益”的概念无限扩大了,有了公共利益的借口和名义,于是就可以审批强制拆迁,就可以“打压”被拆迁人的利益。如此这样一来,拆迁纠纷由此产生。
2、压低价格
城市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价格,是由地方政府决定的。为了吸引开发商的资金投向,大多以行政手段决定基本价格,压制市场价格。但如果是这样操作,开发商就能够以较低的开发成本取得较高的利润,这种低成本高发展,是以牺牲被拆迁人的利益为代价的。是的,商家和政府“双赢”的运动中,被拆迁人的利益成为了吸引投资和高速发展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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