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4日讯(通讯员 闻萍)为做好省级委托下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修改审批事项承接工作,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做好委托下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修改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此次委托下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修改审批”是指剔除位于长沙市中心城区区域后的望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的有条件建设区以及宁乡市、浏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上的有条件建设区。
《通知》强调,规划修改必须严格按照湘国土资规〔2018〕2号和湘自然资发〔2019〕7号有关要求执行;原则上不允许商服类项目进行规划修改;项目涉及规划修改的区域必须全部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如还占用其他不符合规划的区域,则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划修改权限办理。
《通知》要求,规划修改要依法依程序进行,要做好规划修改的档案管理,省自然资源厅要对规划修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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