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与生活 时间:2019-09-05 07:33:12
本刊记者 李漠
衢州市常山县位于浙江省西部。
在常山县城东新区,有一栋高16层、建筑面积为3.14万平方米的大楼——常山农村商业银行(由常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而成,下称:常山农商行)大楼。该楼计划竣工于2017年5月20日,截至目前已逾期700多天。
(大楼外观)
对于逾期的原因,2019年8月20日,徐海清告诉 《法律与生活》记者:“常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常山农信社)不履行合同、非法分包,我们实际施工方不同意,他们就报复导致停工。我方借款支付了680万元履约保证金,还垫付了1100余万元工程款,基本完成了大楼的主体工程,然而,常山农信社不仅拖欠我方约3273余万元工程款不给,还将我们驱赶并强占了工地。我们报警,没人管。我年近70岁患有癌症的老父亲被迫上访讨说法,竟被公安局多次传唤,还在本月初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他们不履行合同,非法分包,项目停工”
据记者了解,2015年12月23日,浙江宏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宏图公司)与常山农信社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常山农信社营业大楼项目,工程内容为施工图纸内的土建以及安装等工程。
2016年1月15日,宏图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徐林清(徐海清弟弟)和施观利。
“我方是通过宏图公司承建的常山农信社大楼包括土建及安装、弱电、消防、水电、装修等所有工程。我方是该项目的实际施工方,我是实际施工负责人,全权负责该项目。”徐海清称,“2016年1月29日,大楼开工。在施工过程中,常山农信社工程部经理江某某等多次要求我把挣钱的部分项目工程分包给他们指定的关系户。我要求按合同办事,没有答应他们的要求:如 2016年6月8日,他们以金库门有特殊的保密性为由,将金库门甩项分包。此后,未经招投标他们将该业务包给他们的关系人施某某。难道施某某有相关的资质吗? 还有弱电、亮化工程,他们未按合同约定没有经过我们施工单位的同意,直接分包,并叫人进入现场,我方认为这违反合同条款,而且,这些都是属于比较挣钱的项目,我方阻拦了他们。”
“这样,我们之间就产生了矛盾。他们多次在施工过程中刁难我们,甚至为了达到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制造麻烦,造成我方无法施工。比如,我们顺利封顶后,我方在例会上多次催促他们将营业大楼内墙体分割图及变更图纸确定下来,以便我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他们一直没有回复,直到我方于2017年1月10日发函催促,他们才在1月12日开始陆续将没有通过图纸审查的白图纸交由我方施工。至今还有部分图纸没有到位,造成我方无法施工,因此无法达到综合竣工验收!”徐海清称,“ 9月11日,我方收到常山农信社的函,他们提出因大楼内部使用功能调整,将弱电、消防、水电、装修进行变更,但至今都没有将这部分图纸交由我方施工,2017年年底大楼基本处于停工状态。我多次找他们沟通,都没有结果。另外,他们增加了很多工程量,但至今未签字确认。”
“2017年年底,常山农信社改制为常山农商行。我们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解决,又有了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这让我们非常痛苦。工程的合同造价约7573万元,实际支付4300余万元,尚欠我们施工方约3273万元。此外,按约定,在大楼主体工程完工后,他们就该退还680万元履约保证金,但他们却不退还。”徐海清激动地说:“他们拖欠工程款、不退履约保证金,造成了400多万元民工工资被拖欠和1500万元材料货款无法支付,致使10多位材料供应商将我告上法院。我的房子被法院查封。还有我们的项目资金有相当一部分是我和我父亲、我奶奶等人在老家银行贷款以及向亲戚朋友拆借而来的,因无法偿还,借款方多次来我家和工地逼债,我老婆受不了了就和我闹离婚。”
(住在工地讨债的丁银花【中】向记者诉苦)
“常山农商行强占工地,我们报警县公安局不管”
“2019年7月27日上午,江某某等雇佣几十人,强行进入工地,将我们赶走,并强占工地。他们请来社会人员吃住在工地上,晚上还专门派人守夜,不让我们靠近工地。”徐海清称。
“我们是垫钱施工,绝大部分钱是借来的,我们把身家性命押在了这个工程上,现在,你常山农商行不结清工程款就武力把我们赶出工地,我们没法活啊,我那古稀之年、身患癌症的父亲和90余岁的奶奶及借钱给我们的部分乡亲,就到衢州市政府上访讨说法。常山农商行的领导不想办法解决问题,却多次找常山县公安局,要把我和我的父亲抓起来。”徐海清称,“于是,我父亲多次被外港派出所传唤。因没有违法事,2019年7月13日,外港派出所终止调查。8月1日,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我父亲关进常山县看守所。我父亲是一位癌症患者,2010年做过胃部切除手术,连续3年做过放射治疗,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常山农商行江某某等人率众暴力侵占我们的项目工地,难道不涉嫌违法犯罪?我们报警,为什么没人管?我年近70岁患有癌症的老父亲讨要工程款,你县公安局却插手经济纠纷,将他刑拘关进看守所,这是为什么?”
“2019年以来,我方多次向浙江政务网,衢州农商行、浙江省农商行反映问题,希望早日解决,但都不了了之。”徐海清称,“截至目前,比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已经逾期700多天了,我们多次与常山农商行领导沟通,都没有结果!”
常山县农商行:他们的说法不属实
带着徐海清一方所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了常山县农商行进行求证。办公室的黄姓工作人员在接待记者时说,他们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她告诉记者,自己对相关情况不太了解,江某某马上就过来说明情况。
十几分钟后,江赶到了办公室。
“他向县里反映多次了,他讲的都不属实,我们也向住建部门回复过了。”江告诉记者:“我们与宏图公司有合作关系,不与他有合作关系,宏图公司是招标单位。我们开协调会开了多次。”
关于徐海清所反映的“违法分包”问题,他说,不存在违法分包问题的。这合同上明确写着的,金库门由甲方自行安装,因为涉及到保密问题。他说我私自分包,其实不对,招标是很多领导签字的,不是我个人说了算。
关于徐海清所反映的“江某某带人强占工地”问题,他说是强制拆除有安全隐患的人货共用电梯。因为有安全隐患,住建部门下发了两次通知,要求拆除。是县里组织的,是宏图公司实施的。
因为江有口音,记者害怕整理录音有错误,就在离开县农商行之前,提议他请示相关领导就投诉做出书面回复。
8月30日中午,记者接到了常山县农商行办公室胡主任的电话称将要书面回复。9月1日,该行予以书面答复,简要如下:
“常山农商行新建营业大楼工程于2015年10月30日,由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招标信息,最终土建中标单位为宏图公司。我方的合同签订对象为宏图公司。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我方只与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宏图公司往来和发生关系,不存在徐海清所反映的情况。
徐海清在信中反映的其它事项,与事实不符。”
对于工程逾期的原因,江某某认为是徐海清一方阻止施工造成的。
常山县住建局:领导不在
常山县农商行大楼逾期事件有关部门是否处理得当?是否涉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记者于2019年8月21日,来到常山县住建局求证。
办公室的王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他让记者去找建管科,胡科长告诉记者,接受采访必须经过住建局办公室的批准。
记者只好请王姓工作人员联系相关领导,他告诉记者,领导不在。
记者请他复印相关材料,等领导回来予以转交,然后给记者回复。
直至8月30日,记者未得到回应,于是给该局办公室打了电话。记者告诉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如果想书面回复,就在当日下午下班前联系记者。
但截至发稿,该局无人联系记者 。
常山县公安局:不方便透露相关情况
为了求证徐海清遭遇执法不公的说法,记者在8月21日9时,来到常山县公安局,政治处的应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
他说,案件正在办理,不方便透露相关情况。
对于常山县农商行大楼事件的最终结果,本刊将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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