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小编从相关部门了解到:
关于申报郭福喜、郭福林等人债权债务的
公 告
为做好郭福喜黑恶犯罪团伙涉案财产处置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与郭福喜等人相关的债权、债务申报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范围:与郭福喜、郭福林、郭强、王晓红、董利军等人有经济往来的单位或个人的债权、债务(包括租赁郭福喜、郭福林等人不动产的单位或个人)。
郭福喜,男,汉族,现年51岁,禹州市黄家口街4号人
郭福林,男,汉族,现年56岁,禹州市黄家口街4号人
郭强,男,汉族,现年28岁,禹州市黄家口街4号人
王晓红,女,汉族,现年36岁,禹州市火龙镇马寨村4组人
董利军,男,汉族,现年44岁,禹州市梁北镇郭村5组人
二、申报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登记的,视为本人主动放弃追偿、辩解等权利,公安机关为追缴涉案财产,将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措施。
三、申报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单位名义发生往来的,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债权债务书面凭证(欠条、借条等)、本人银行卡、交易流水及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材料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报登记需本人(以单位名义发生往来的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办理,如遇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到场的,需要提供债权人或债务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本公告发布前已经登记的人员不再重复登记,但若当时登记数额、联系方式、登记人的基本信息等内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更正。
六、申报登记时需提供真实证件、票据、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未在登记期间主动进行登记,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报登记地址:禹州市华夏大道2号公安局南门西邻市扫黑办206室。
联系电话: 18837498110
0374-8086436
禹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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