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美贸易战打响以来,美国处处打压中国,目前传出的一则消息更是无稽之谈。据悉,8月29日,美国数千居民持有清政府发行的过期债券。据 Gazeta.ru网站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政府拒绝偿还这些债券。美国总统特朗普以及财政部长和商务部长接见了一些债券持有人。
其间,债券持有人提出可以把这些债券作为中美贸易争端中的一个筹码。根据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一位创始人的计算,考虑到通货膨胀、利息和赔偿费用,中国应支付超过1万亿美元。
根据彭博社的报道,这群以美国田纳西州的农场主毕安卡(Jonna Bianco)为首的美国人,持有的是1911年清政府债券,以及1913年时民国政府发行的“黄金融资债券”。 其中1911年的债券是,为资助湖广铁路建设而出售的国债,被称为“湖广铁路五厘利息递还英镑借款债券”,该债券的合同期限为40年。
显然这些古董级的债券已经失效,但是在美国的eBay网上能以几百美元的价格买到。彭博社透露,美国在数月前,曾有两名男子向美国数十名退休人员售卖这种早已失效的旧中国债券,谎称这些债券价值不费,可以兑换数千万美元。此次美国受害者共计损失300多万美元,两名诈骗男子也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告上了法庭。据美国媒体称,今年7月,此案中已有一人认罪,而另外一名涉案男子名为德维尔,是一位黑人牧师,坚称这些债券是“合法有效”的。有人判断,他之所以这样坚持,是因为他希望美国政府能利用这些旧中国的债券对中国施压,自己也可以从中豁免罪行。
对于这些债券,不仅得不到中国政府的认可,而且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和美国法庭也先后做出过不认该债券的裁决。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的一篇文章就有详细介绍,20世纪80年代,已经有过涉及“湖广铁路债券”的诉讼,中国政府最后以胜诉告终,当时胜诉的原因是,虽然要求中国政府“还债”的人引用了《外国豁免法案》,但是该法案是1976年才通过的,对1911年的债券明显缺乏追溯力。最终美国最高法院在2004年时,在另一个案件上做出的裁决,即认为《外国豁免法案》可以追溯其在1976年生效之前的案子。后来在2005—2009年间,又出现了持有1913年民国政府债券的人试图要求中国政府偿还致债务而将中国告上法庭。但这些案子最后还是被美国法庭驳回。
中国此次胜诉,是因为这些旧债券对美国没有“直接影响”,而且当年美国也没有参与涉及这些债券的对华贷款,所以这些债券够不上《外国豁免法案》的门槛。
彭博社采访了一位美国杜克大学的法学和主权债务专家,他认为特朗普政府根本不会支持美国人要求中国偿还清政府发行的债券。他还说,“(因为)美国财政部里所有为特朗普工作的人,都会觉得这件事简直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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