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不少人猜测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也会随之调整。对此,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8月29日发文称:《公告》中明确,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期为2.75%,6-30年为3.25%;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期的是3.025%,6-30年期的是3.575%。
央行公告明确,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8月20日发布的新LPR中,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4.25%,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4.85%。由于大部分个人房贷期限都在5年以上,因此按照央行公告,新发放商业性个人房贷,首套利率应该不得低于4.85%,二套不得低于5.45%。目前,北京地区首套商业性房贷主流利率仍为基准利率4.90%上浮10%,即5.39%;二套房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即5.88%。不论从哪个角度,商业性房贷利率都比公积金贷款利率高很多。
央行称,调整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为了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业内人士认为,新政出台后,个人房贷利率将保持平稳,不会下降但也不会明显上涨。
来源: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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