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刚和男朋友分手的张萌(化名)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但在家人支持下生下了孩子,2017年5月,张萌的儿子降生,接下来张萌去街道办申请《计划生育证明》,向上海社保中心申领生育保险金待遇均遭到拒绝。
张萌先后起诉了金杨街道办事处、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但都败诉。
这是因为《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规定,生育保险申请人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而为了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申请人还需提交“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就是因为无法提供配偶身份信息和婚姻证明,张萌在申请开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时街道不予受理。因为没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也拒绝了张萌申请申领生育保险金的要求。
不过,张萌和她的律师坚持认为,未婚妈妈也有权领取生育保险金。8月28日,上海的未婚妈妈张萌收到了一个好消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她生育保险纠纷案的再审申请。
此案经过各大媒体曝光,也迅速引发网友激烈讨论。生活中也有不少未婚女性交了多年的生育保险,就因在怀孕期丢了工作而失去领取生育保险的机会。目前不少网友都支持这位未婚妈妈上诉维护自己的权益,既然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为什么女生生育必须要和婚姻捆绑在一起?如今未婚子女都能上户口了,未婚妈妈在交过生育保险后为何不能申领生育保险金?显然相关制度和法规还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在一项有网友发起的“你支持未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金吗”微博投票中,高达96%的网友投票支持未婚妈妈应当申领生育保险金。
女性的生育权应该赋予更多的尊重,现在都2019年了,未婚妈妈的权益却还在摸索中,确实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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