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日电 据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号消息,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聂永涉嫌受贿一案,由铜仁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后,指定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于2019年8月30日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向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去年11月19日,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宣布,撤销聂永的茅台电商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时,免去聂永中共茅台电商公司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2019年5月24日,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聂永决定逮捕。
2019年6月1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聂永在销售公司任职期间,为他人申请茅台酒经营权及经营过程中提供帮助,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聂永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将其收受茅台酒经销商所送财物进行销毁、转移和藏匿;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及入股四家茅台酒专卖店,并将其所获分红入股到茅台电商公司从事营利活动牟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在组建、成立茅台电商公司工作中,工作失职,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未向茅台集团报告重大事项的更改情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经茅台集团第十三次党委会,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聂永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
据悉,茅台电商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金1亿元。作为茅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茅台电商公司是茅台集团唯一的官方电商运营商。
聂永简历
聂永,男,汉族,1971年8月16日生,贵州仁怀人,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 200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4月-2006年5月 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专卖店管理科科长;
2006年5月-2007年5月 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专卖店管理部经理;
2007年5月-2012年3月 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副经理兼专卖店管理部经理;
2012年3月-2014年5月 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副经理;
2014年5月-2015年12月 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副经理兼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
2015年12月-2016年7月 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
2016年7月-2018年11月 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18年11月,被撤销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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