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8月30日第3版报道
街道办事处承诺18个月原地安置,并多次承诺“再等一年”——
8年了,三角湾头村安置房还没影儿
2011年,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三角湾头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启动,至今已过去8年,三角湾头村签过拆迁协议并按期腾房的59户村民依然在外租房,期盼的安置房仍不见影子。近日,三角湾头片区旧村改造项目涉及拆迁的村民向本报记者道出了他们的苦恼。
村民告诉记者, 为鼓励村民尽早拆房腾地,当时三角湾头村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为村民拆迁、奖补、安置做出周全部署并承诺,18个月后安置在本村搬迁区域内。按照原来的计划,他们在2013年2月份就会回迁安置,然而,签过拆迁协议并按期腾房的59户村民至今仍在外租房。
近日,记者来到三角湾头村实地探访,拆迁村民向记者展示了当年拆迁安置的相关政策文件。该文件显示:按照属地原则,拆迁居民18个月以后原地回迁。临时过渡费是每间北正房每月220元,一次性发放18个月。如不能按期回迁,超期部分按此标准继续发放。
“当时的拆迁政策、奖补政策写得很详细,也很周全,18个月后,就能从平房住进楼房,当时每间每月220元的过渡费也能满足租房要求,就签了字同意拆迁。”拆迁户赵先生说,“所有补偿款在房屋拆除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签一户拆一户,房屋很快就被拆掉了。之后拆迁户就都出去租房了,不清楚为什么拆迁又停了下来。”
18个月的过渡期结束后,村民看到安置房并没有拔地而起,就去询问何时回迁,胶东街道办事处给出“再等一年半”“上报后给答复”的说法。
到了2015年下半年,村民发现用于租房的过渡安置费迟迟没有下发。“过渡安置费都是半年发一次,到了9月份,上半年的还没有下发。”拆迁户马先生说,“这期间,原定的过渡安置费已经不够支付房屋租金了,因为三角湾头村邻村房屋的租金普遍上涨了。”
2015年9月下旬,三角湾头村拆迁户集体向胶东街道办事处递交了联名信,要求给予房屋安置并过渡安置费上涨至520元,保证拆迁村民能够支付房屋租金。胶东街道办事处给出答复,过渡安置费在220元的基础上上涨180元,并承诺一年半内给予房屋安置。
三角湾头村推倒的拆迁房屋现在已成废墟
然而,回迁安置房项目并未顺利推进。“孩子已经到了成家年龄,一家人还都在外面租房,购买新房对村民来说压力不小。”马先生说,“8年前,胶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将安置房的户型图摆在了村民面前。拆掉平房住进楼房,还配有不错的生活设施,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我很快在拆迁协议书上签了字。”
记者在三角湾头村看到,签订协议的部分村民房屋已被推倒,推倒的墙体砖块堆在原地,某些拆迁不到位的墙体开裂,墙面喷涂了“请勿靠近”“严禁靠近”的警示语。由于同意拆迁的村民住在不同的胡同,走几步就会出现一处或者多处推倒的房子,杂草丛生,破烂不堪。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4年9月,胶东街道办事处召开环境综合整治、三角湾头村拆迁等重点工作部署会,要求迅速启动三角湾头村拆迁,全力以赴打胜这次拆迁攻坚战。但是,村民回忆说,自2011年8月后,村中再没有拆过一栋房子。
2018年3月,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询问胶东街道办事处三角湾头村拆迁问题。4月,胶东街道党工委在线回复:三角湾头村拆迁区域共有216栋房屋,2011年3月份和8月份,两次拆迁共有86户签订拆迁协议。剩余户因补偿期望值高于补偿标准,未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胶东街道办事处和村两委多次逐户沟通协商未果,鉴于上述情况该村拆迁工作暂停。目前因未确定投资方,三角湾头村剩余部分拆迁无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
2019年7月,当年拆迁村民数次来到胶东街道办事处,询问回迁安置的事宜。8月13日,胶东街道办事处下发《关于做好搬迁改造前期筹备工作的通知》,拟将三角湾头村列入2020年搬迁改造范围。
“这份《通知》村中的拆迁户每人一份。因为之前与办事处沟通交流,多次给出‘一年之后’‘向上级汇报’的说法,然后就没有了实际行动,很多村民已不相信街道的说法了,还是感觉没有盼头。”马先生对此表示。
就三角湾头村拆迁安置问题,记者致电胶东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给出了留言板上相同的说法:“当时,三角湾头村一部分村民对补偿标准存在异议,未能签订补偿协议,街道办事处暂停了拆迁工作。”
在三角湾头村,记者遇到一位74岁的村民,他是当年签署拆迁协议的村民之一。8年时间,他和老伴在一处养鸡场内租住了近6年,在附近的胶东村也租住2年多,今年又回到三角湾头村租房。“8年搬了3次家,我现在都70多岁了还在租房子,真不知道何时能住上自己的房子。”老人望着推倒的平房废墟告诉记者。
记者点评
“失信”就会“失心”
旧城和旧村改造是政府改善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街道办事处出台拆迁政策、奖补政策、安置政策是居民拆房腾地的“定心丸”,但是,如果在推行的过程中让政策“掉线”,就会失信于民。
孔子有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出台的政策文件不是一张白纸,白纸黑字代表的是政策制定者应承担的责任。以真诚之心,行信义之事,最起码要以积极的态度去兑现承诺,才能取信于民,否则将失心于民。
本文来源 |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邱 正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