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9-045
2019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各部门围绕“以新思想为发展指导、提升创新发展能力”的年度经营主题,多措并举落实好实现年度目标的各项行动计划。
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完成63.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14%;利润总额完成1,917.0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1.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2.9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0.26%。
1、聚焦主业保利润,优化结构稳增长
2019年上半年,公司坚持聚焦核心主业,坚持“以利润为导向”的工作重点,不断优化生意结构,调整发展战略,全力以赴地保利润、稳增长。在品牌建设方面,在线下有针对性地构建公交系统广告传播体系,落实地铁年度广告、巴士车身广告的投放,覆盖广州核心商圈。在线上,完成了针对新产品双腔洗衣凝珠的基于电商平台的数字化推广方案,于7月份开始执行。上半年公司共开展60场“绿行天下”品牌传播活动,社区、门店推广以及乡镇商铺活动超过1500多场次。5月底,公司组织400多人开展了“橙色风暴”品牌推广活动,覆盖广州、东莞、深圳、江门等共10个城市。
2、从实抓好风险控制,从深推进精细化管理
2019年公司重点抓好风险防控,一是加强内控体系维护,上半年新建了2份制度,修订了5份制度。二是加强内部风险控制,从系统上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应收的坏账风险。同时公司设立精细化管理项目,向管理要效益,提升管理效能。三是,继续发挥企业风险监督联席会议的作用,针对公司重点风险点,坚持发挥多部门监督的联动功能。通过监督检查,各部门风险意识有所加强,进一步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
3、以科技创新为引领,驱动品牌差异化发展
上半年公司按计划进行洗衣珠系列等新产品开发工作,并推进科技平台建设。公司完成2项发明专利授权,获得广东省轻工联合会“创新单位奖”,以及通过了浓缩餐具洗涤剂等六项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重点围绕“两台机一一高端洗衣机、洗碗机”展开产品开发和创新工作,围绕“成果转化”的关键词,将果蔬清洁剂技术、洗碗机清洗剂技术、颜色护理技术、留香技术、水溶膜技术、工业清洗技术等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到新产品上,开发了微胶囊洗衣液、双腔洗衣珠、轨道交通车厢清洁剂等创新型产品,此外,依托专业硬表面清洁及除菌技术,开发了万丽系列消毒液、除霉剂、湿巾等延伸性产品。公司以大麻籽油、大麻叶提取物为原料的沐浴液和洗手液等日化产品正在按计划开展配方等研发工作,将根据研发进度进行发明专利的申报。
在科技平台建设方面,公司进行了绿色平台项目确定,并申请了8款绿色产品,目前已通过广东省的评审并成功推选到国家工信部。
4、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上半年,公司严格开展选人用人工作,重点严抓干部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及廉洁情况,落实做好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和廉政鉴定等环节,实现选人用人规范化、透明化。
根据2019年经营管理战略和年度人才规划,上半年引进了3名技术人才;同时公司通过进一步梳理人才梯队,规模同比去年增长了26%。上半年通过双通道评审,新聘专家1名、高级专员9名。2019年浪奇学院开设了专题项目培训班,举办了品牌升级共创营,同时输送骨干梯队人才参与公开课外训。
上半年,公司进行了激励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完成了2019年度薪资调整工作。公司推出绩效考核的迭代方案,形成公司考核-部门考核-员工考核三层考核体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按照财政部规定,我公司将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并于2019年6月30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变更部分报表格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9-04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财务报表格式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部分,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利润表
(1)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
(2)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进行单独列示。
现金流量表
明确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和规范,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和规范,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9-046
关于201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付息
兑付的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及发行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含4.2亿元)的注册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交易商协会核发了《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CP62号),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4.2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
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2018年8月2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并于8月30日完成发行。发行金额2.5亿元人民币,期限365天。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8年9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本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日为 2019年8月30日。公司已于兑付日付息兑付了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6,692.50万元。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9-042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结合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赵璧秋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9-043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占应到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洪方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68条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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