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民的核心资产之一,然后和城市不同的是,虽然和商品房一样同是核心资产,然而宅基地价格却不高,甚至难言有多大价格,而且在过去几乎是不可能变现的,除非是在集体成员之间流转,总而言之,作为核心资产,却一直没有起到核心资产该起的作用。
近些年,国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宅基地等各项改革,改革归根结底的目的是激活各种要素,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因为过去对宅基地管理很严,农民想进城,宅基地不能随意变现,农民无奈,只能抛弃,土地也是一样,在种地越来越不赚钱的时代,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不过农民也不用过于担心,近日,一部新法已经正式通过,宅基地或将进入“升值变现”时代,这是每一个农民的福音。
据新闻报道,8月26日,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获得表决通过,变化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三大方面,我们来一个一个的说。
宅基地管理方面: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住宅。这也是首次村民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等表述被写进法律内容,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农民如果进城落户可以选择自愿有偿退出。
这个“有偿”究竟是多少,目前还没有参照标准,不过从近些年试点地区的有偿退出数额来看,并不低,这对于想进城的农民来说也是一件大好事,相当于给了落户城里的一笔小的安家费。
土地征收方面:
明确规定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特别是,删除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这个规定。
删除了补偿上限,并且明确要求要保障被征收群众的生活不降低,从这个层面来看,补贴标准已经是提高了。
集体土地方面: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增加了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也就是说,以后集体土地也可以入市直接流转交易了,如果村上有大量的集体经营建设用地的话,一经入市,参照这两年的拿地价格来看,对于每个成员来说,将会取得不菲的分红。
总而言之,无论从
哪个
层面来讲,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对于农村发展都是有好处的,如今已经审议通过,正式实施,只是时间问题,让我们拭目以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