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福州市最新一批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即常说的公租房)进行公示啦!
公示时间截止到9月2日,晋安18人进入公示名单。
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涉及收入、财产方面问题,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申请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举报,其他方面问题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申请家庭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登记了保障资格,也不意味着就能立即租房,而是进入轮候状态,等待进一步配租。
文章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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