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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草案)》进入二审
鼓励发展研学旅游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昨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还对《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
在草案一审中,有意见提出,作为一种品质化的旅游新兴业态,研学旅游发展迅速,厦门发展研学旅游的软硬件环境良好,可进一步培育和打造研学旅游特色产品。此次,草案二审稿建议,鼓励发展研学旅游。机场、车站、码头、景区、高等院校、文博单位、科研机构、文化遗产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等,应当为研学旅游提供优惠和便利服务。
自驾车房车旅游也存在管理空白,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市、区政府应当按照市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规划,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国家标准建设自驾车、房车露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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