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北京市“黑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北京市“黑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打击办公室联合举办北京市2019年“黑车”专项治理行动集中销毁“克隆出租车”仪式,对依法查没的180辆“克隆出租车”进行集中公开销毁。(8月28日《北京青年报》)
“黑车”就是非法营运的车辆,他们扰乱出租车行业,同时给乘客带来一定的风险,包括漫天要价金钱损失,乘坐“黑车”出了问题难以处理等等,对其进行治理是非常必要的。我非常赞成北京对“黑车”依法严惩:“克隆出租车”一经查处,不但依法没收车辆,还要处以重额罚款;“黑巡游出租车”除处以重额罚款外,违法两次及以上的还要暂扣驾驶证。这种严厉措施对于抑制“黑车”必将发挥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维护乘客和出租车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没收的 “黑车”如何处理,既有理念问题,也有科学利用问题,大有文章可做。
销毁是“黑车”处理方式之一。这种处理方式最为简单,也对“黑车”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有宣传的功效。类似的处理方式过去常见:对于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为了展示对其痛恨和治理的决心,同时“杀鸡儆猴”,常常采取当众销毁,熊熊烈火将之付之一炬,这样的镜头常常出现在电视上,广泛传播,现在这种情况少见了,原因是一是带来环境污染,第二也是资源浪费。销毁“黑车”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对于没有利用价值的“黑车”进行销毁,理所当然,如果不销毁,可能重新流入社会带来危害风险,但对于有利用价值的“黑车”进行销毁处理,实属可惜。
销毁有利用价值的“黑车”则是资源的浪费。销毁过程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资本,同时对环境或多或少造成一定的影响。我们完全可以不消耗这些成本,充分利用“黑车”价值,让其光明正大地为人类服务,这是对有价值“黑车”处理的有效途径,是资源的再次利用,符合绿色发展的理念。对于有利用价值的“黑车”,通过法律手段使其 “漂白”,通过合法的途径回归社会,如赠予有需要的公益单位做公益,或者通过拍卖等方式进入市场销售让其再次利用,让 “黑车”发挥资源作用为社会服务,是 “黑车”最好的归宿。
没收的“黑车”如何处理,考验治理者智慧。如果将其回归社会再利用,涉及到“黑车”如何处置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认真研究,防止出现法律障碍。 对“黑车”不分青红皂白地予以销毁,确实是资源的浪费,不符合资源高效利用原则,应该充分发挥资源的功能,停止这种浪费资源的行为,对有利用价值的“黑车”不必销毁。
文/姜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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