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正在北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
针对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成就,报告指出,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与此同时,报告也指出,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我国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
8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出席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进行了热烈讨论,与会人员认为,应做好学前教育顶层设计,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加强学前教育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
01 建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蔡昉委员分析了一组学前教育相关数据:学前教育的公共投入不足,目前只占财政性教育投入的4.6%,“假如说财政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是4%,就意味着学前教育得到的财政投入的那份钱还不到GDP的0.2%,这和相对庞大的学前教育适龄儿童相比非常不匹配”。学前教育的毛入园率为81.7%,其中有73.1%普惠性的幼儿园覆盖率,“那么,还有接近20%的适龄儿童没有入园的,还有20%多的没有被普惠上的,他们是农村孩子,是贫困人口,是边远地区的孩子,也是恰恰需要普惠和财政覆盖的部分,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
蔡昉认为,当前,学前教育没有获得和义务教育以及其他非义务教育阶段同等对待的地位,“该不该得到同等对待的地位呢?我认为,不是同等地位,而是应该得到更高的地位,甚至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地位。也就是说,投入上应该更加倾斜,工作上应该得到更高的优先顺序”。
“如果把教育作为一种手段,是人力资本的积累,是防止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工具,从这点看我们评价什么叫公益普惠属性就是看教育的社会回报率”,蔡昉说,教育有两种回报率,“一种叫私人回报率,就是说我在孩子身上投入了,在自己身上投入了教育,提高了我的人力资本,将来在工作中、职业中会以更高的收益获得回报。教育和其他物质生产领域不一样,教育还有一个社会回报率。社会回报率最高的是学前教育。社会回报率高就意味着应该由政府来买单,而不是家庭买单,家庭通常不会把社会回报率考虑在其投入产出公式中,因此越是社会回报率高,越是要政府来买单。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学前教育应该是政府买单,而且赋予最高的优先顺序”。
他建议,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即把义务教育向前延长三年,“按照现在义务教育的同等办法,就可以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诸多的矛盾,这在理论上、经验上是有依据的。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落实一直讲的教育优先发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弱有所扶”。
罗毅委员建议从国家层面指导各地区抓好学前教育的顶层设计,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导责任,统筹谋划区域协调、办学标准、经费投入、教师编制等重点工作,加强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的力度,大力支持公办民办并举,构建高质量、可持续的学前教育发展体系。
张勇委员说,不少国家都强调学前教育的公益性,美国、英国、墨西哥等国家已经实现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目标,政府负担全部学前教育的经费。但目前我国学前教育性质不清,定位不明,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相比,存在着重视不够的问题。
左中一委员说,学前教育关系千家万户,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重大的国计民生。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有助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有助于促进学前儿童健康成长。会前曾征求自己联系的人大代表、湖北黄梅县老铺村支部书记陈燎原的意见,陈燎原建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02 财政投入应向贫困地区倾斜
庞丽娟委员介绍说,近两年各地对公办园陆续出台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但普遍偏低。据了解,11个省份低于每生每年600元,有些省份每生每年300元、400元。加之严格控制的公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普遍偏低,长期不能调整,有的省会城市一级园收费每月仅130元,造成幼儿园运转困难,教师工资待遇得不到保障。因此,她建议加紧研究制定实事求是的、合理有效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作为指导的基线标准。同时建立符合国情的、合理的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适宜的分担比例收费,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张光荣建议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农村幼儿园校舍改建、设施综配、环境改善项目,逐步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对一些偏远农村合理设点布局,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以财政扶持的方式,保障基本办园条件、促进教育公平。
罗毅建议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倾斜支持力度,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指导开展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聚焦“优质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等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区尽快补缺补差,务必整改到位,努力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张勇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不足,在各级政府的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比仍然比较低。他建议,国家在全面统筹规划的前提下,在学前教育方面推出一些发展性的目标,进一步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这项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感受是实实在在的。
高友东委员指出,调查发现,在农村贫困地区,学前儿童没有入园的原因很多,有的是观念问题,有的是因为距离过远,也有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园。他建议继续扩大财政资金投入的覆盖面,期望这样能促进上述问题的解决。
左中一强调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城乡一个标准。他建议加大对农村义教学校办学资金的支持和倾斜力度。
田红旗委员说,需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推动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盘活现有幼儿园存量,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兴办幼儿园。
03 建设高素质学前教师队伍
罗毅提出加强学前教师队伍建设。从国家层面指导各地区创造性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中“建设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教师队伍”的要求,把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适当将事业编制向学前教育倾斜。
李飞跃委员提出,幼儿教师缺编问题依然突出,公办幼儿园教师缺额尤为严重。他建议国家把幼儿教师编制作为一个重点事项专题研究,尽快予以解决。
高友东说,目前19个省出台了公办教师编制标准,破解了长期制约教师队伍建设的编制难问题。但农村贫困地区学前教师普遍没有编制,教师工资又比公办幼儿园普遍低一倍以上,这样一来,贫困地区的优秀幼儿教师就被有编制的幼儿园大量吸引走了,造成了农村贫困地区的教师队伍长期不足,不稳定。因此,他建议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工作者的工作待遇,可以政策补贴方式发放,吸引优秀教师到偏远地区,到基层去,从而建立一支愿意为农村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工作服务的稳定教师队伍。
左中一建议对山区农村教师生活补贴进一步给予倾斜,让农村留得住教师,让教师安心从教。他同时建议在职称评定上向农村倾斜,对符合基本评聘条件的教师优先评聘。
李学勇委员说,依法保障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提高教师素质、保持队伍稳定是办好学前教育的关键。他建议进一步完善教师的培养补充机制,健全教师待遇的增长机制,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拓宽职业发展的空间,不断增强幼教职业的吸引力。
庞丽娟说,不少地区幼儿园办起来了,但运转困难,一是缺教师,二是缺经费。重要原因就是缺编制、待遇低。在编的教师每月五六千元,没有在编的教师每月才两三千元。她呼吁国家抓紧研究出台学前教育编制标准,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师队伍建设的瓶颈。
04 学前教育立法应列入计划
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强调法律保障的重要性,他希望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进程。他说,江苏早在2012年就颁布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成为我国第一个颁布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的地区。应该说学前教育条例的成功实施,让我们看到当前学前教育立法已经具有较好的地方立法基础和丰富的基层实践经验,立法时机也比较成熟。他建议列入明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供一个法律保障和制度。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李登海希望抓紧制定学前教育法。
邱勇、张平、张勇等委员都赞同将学前教育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中。张勇说,我们国家现在正处在一个新的时代,学前教育立法也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罗瀛赞成加快学前教育立法。他说,现在关于幼儿园建设和规范管理有各种标准和规定,但在规划用地、安全等方面各方责任和义务没有得到法律保障,落实存在差距。幼儿有其身心成长规律,幼儿阶段以游戏为重点,需要各种生活场景的体验,越是中心城市这个问题越严峻,我们的用地空间没有办法给孩子创造各种场景,按照幼儿园功能和保育能力、技术安全标准规范,这方面的隐患和差距比较大,如果没有法治上的保障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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