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价值2.5万美元以上的房产,9月30日前必须缴纳房产税
【柬单网综合报道】柬埔寨税务总局于8月21日对外发布一份通告,称今年房地产税征收期将于9月30日结束。
税务总局呼吁未缴税的民众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税义务,如果超过期限将被罚款。
据上述通告称,经该局于4月30日第一次向民众发布提醒通告后,截止目前,仍然有部分民众未缴纳房地产税。
所以,该局决定再一次发布通告提醒民众,让未缴税的民众及时前来缴税。
据了解,柬埔寨2011年5月18日公布了房地产税征收政策,凡是价值超过1亿柬币(约合2万5000美元)的房地产,地主或屋主均有纳税义务,税率为0.1%。每年纳税一次。
据财经部规定,农业用地、政府房地产、宗教与慈善活动用的房地产,大使馆、领事馆、国际组织房地产,道路、桥梁、机场、码头、火车站、经济特别区内生产用的房地产,以及未完成八成工程的建筑物等都被列为免税房地产。
来源:综合自柬媒
编译:柬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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