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8月22日,据新京报报道,此前,个别酒店房间被曝安有针孔摄像头,偷拍。对此,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作出明确规定,宾馆房间与住宅相同,均属于私密空间,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搜查、进入、窥视。
今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三审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其中的隐私权保护条款,提出了上述新规。
对于隐私权保护,此前的民法典人格权编二审稿规定,“本法所称的隐私,是具有私密性的私人空间、私人活动和私人信息等”。有的常委委员和专家学者建议,对隐私的定义做进一步研究修改,突出“不愿意为他人知晓”这一特点。有的常委委员和专家学者还提出,应该对宾馆房间私装摄像头进行偷拍、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作出针对性的规定。
今天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采纳了上述建议,将隐私权的定义修改为“隐私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同时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搜查、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发布:贾璇)
(网络编辑:贾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