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四点,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位执行法官打算去办理一套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房屋的查封手续。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带上案卷材料,开车前往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而是在法院电脑上登录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不到5分钟,就完成了不动产查封的申请。
15分钟后,执行干警在“一窗受理”平台中收到了已办理查封的回执。
从过去的几小时缩短到现在的十几分钟,这都得益于宁波中院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一份协议。
8月19日下午,宁波中院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携手,在宁波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举行不动产登记服务进法院签约暨授牌仪式,标志着全省首份市级层面的“不动产登记进法院”协议落地宁波。浙江高院、宁波市委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中院等单位有关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内容,今后,宁波两级法院执行干警不出法院,即可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自行登录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发起全大市范围内的不动产查解封和不动产登记查询业务,实现了从不动产登记窗口现场查控的传统办案模式到现代执行方式的转变。
“不动产登记进法院”是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化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生动实践,同时也对两家单位主题教育成果的一次最直接、最有效的检验。
“不动产登记进法院”还是宁波法院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次重要探索,将为切实提高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质效提供有力支撑,为初步建成的“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的执行工作大格局注入强劲的活力,为维护执行案件当事人和不动产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快捷、可靠的司法保障。
此次进法院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主要包含国有土地上的房地查解封登记、纯地查解封登记、不动产过户裁定、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优先试点房地查解封登记、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业务等。
法院查解封业务的通办工作以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为基础,通过法院在政务外网的“一窗受理”平台发起嘱托、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内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审核登簿的办理方式开展。“一窗受理”平台根据不动产坐落对应的行政区域范围分别发送给对应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库,实现属地化运行。
法院完成资料审查、人员身份查验、实物资料扫描、信息数据录入和数据上传后,由系统根据不动产单元号进行自动分发,接受嘱托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法院送达人的工作证、执行公务的证明材料、嘱托文件等内容的齐全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按照送达时间先后顺序办理查解封登记手续。
经审核环节,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回退并注明具体原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簿。
下一步,宁波两级法院将充分运用现代网络科技手段,有效构织起总对总、点对点和“一窗受理”平台相结合的不动产查控严密网络,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被执行财产、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并严格规范使用“一窗受理”平台,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和查控业务,确保程序规范、措施到位。
来源:浙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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