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岳才轩报道:8月19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广东省财政厅“放管服”改革清单和工作台账(第一批)》已于近日印发,其中明确今年年内将完成22项具体“放管服”事项,以政府权力“减法”换市场活力“乘法”,为企业和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和便捷高效的服务。
取消12项财政部门审核审批事项
在广东省财政厅公布的第一批“放管服”改革清单和工作台账中,明确取消12项财政部门审核审批事项。
据广东省财政厅介绍,在规范制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此举既压实省直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又增强其管财理财的动力和活力,切实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释放广东省直部门理财的源动力。
以“取消考核基数内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先行审核”为例,在取消前,是由广东省外办初审,广东省财政厅进行经费先行审核,再返回省外办进行出国审核审批;取消后,改由派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此举将有95%的团组能够大幅简化审批流程,有效提高审批效率。
据了解,2018年,广东省财政厅核定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团组293个,其中基数内团组277个,基数外核定团组16个。“出国团组审批时间显著缩短,为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性。”广东省委外办财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还有,在政府采购领域,取消审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取消审核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据标准由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在管好的基础上实现更加灵活便利。
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领域,取消审批行政事业单位500万元以下资产处置等事项,压实广东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资产管理主体责任。
在预算收支管理领域,利用技术升级、风险防控等手段,取消审核学费返拨、基建项目进度款、考核基数内因公出国(境)经费等事项。
将4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为市县实施
在广东省财政厅公布的第一批“放管服”改革清单和工作台账中,还明确年内将把4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为市县实施。
这种将量大面广、风险可控、地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权下放实施,不仅可降低民众办事的沟通成本、时间成本,也赋予各地更多主动作为的空间。
如: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及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等2项委托地市实施,方便社会组织“就地办、就近办”;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等2项委托地市实施,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为例,2018年,广东省(不含深圳)共新批复61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受理208家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和9家注销备案。在2018年将审批前公示时间从原来的15日压缩为7日,材料清单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时间从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今年将审批权利委托地市实施,将进一步实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就近能办、少跑快办”,为近300家会计师事务提供实实在在的办事便利。
此外,为确保市县接得住、管得好,广东省财政厅还持续跟踪做好后续工作,通过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监管,实现放权与管好相统一,真正做到便民利企。
优化资金支付流程提升支出进度
针对部分用款单位反映的财政资金支付程序多、时间久、效率低等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广东省财政厅聚力优化完善支付业务流程,提升财政资金拨付效率,使财政资金更高效地转化为企业和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福祉。
如,优化省直部门预算资金支付方式。除按规定需实行直接支付的资金外,原则上通过授权支付方式办理,减少财政内部审批,扩大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自主权。优化基本支出用款计划下达机制。将现有基本支出在1月、6月、9月分别下达指标总额的50%、25%、17%,调整为1月下达92%,12月下达剩余8%。优化项目支出用款计划审核流程。强化系统控制管理,精简审核环节,提高用款计划下达效率,提升单位用款及时性和便利度。
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广东省直部门重点科目支出进度比2018年加快16.5个百分点,有2/3的部门支出进度较上年明显提升,预计今年支出进度还将进一步加快。
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财政部门将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勇于担当、探索创新,确保清单22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推动财政‘放管服’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附:广东省财政厅“放管服”事项清单(第一批)
1、取消考核基数内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先行审核
2、取消颁发农村审计人员证
3、取消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的审批,放权到采购人
4、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5、取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财政部门审核环节
6、取消行政事业单位500万元以下资产处置事项财政部门审批
7、取消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结果财政部门核准
8、取消省直行政事业单位50万元(含)以上对外投资财政部门审批
9、取消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财政部门审批
10、取消高校上缴学费返拨财政部门审批
11、取消省财政厅对预算单位统发工资总额审核中业务处室审核环节
12、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下放到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
13、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下放到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
14、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许可审批
15、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16、省直部门预算拨付除个别情形外,原则上全部实行授权支付
17、取消授权支付国库处审核和业务处室审核
18、优化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办理流程
19、绩效工资财政部门总量审核
20、取消省财政厅对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进度款审核
21、推进结构性减税,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动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
22、研究出台更具实效、更管长远的清费减费举措。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
编辑:Na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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