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全县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项目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召开。据悉,这次棚改是我县的第三期棚改,也是我县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期棚改。此举不仅有助于改善棚改对象的居住生活环境,也将有力回应市民群众对启动“一江两岸”南岸建设的热切期盼,将极大提升弋阳城市品位。
然而,在这项民生工程推进过程中,居然有人弄虚作假,意图骗取拆迁补偿款。这钱没收进腰包,还坑的好友和自己都被刑事拘留了。
原来,8月19日,弋阳县公安局接到县棚改指挥部报警称,有群众举报在南岩镇水南村有人意图造假骗取国家巨额拆迁款。
接警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派出精干警力调查取证,并依法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经查明,水南村占某家属于一户两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旧一新),按照棚改补偿政策,占某可以选择其中一栋住宅按国有土地上房屋标准进行补偿,另一栋住宅只能选择按照重置价进行货币补偿。占某为了将两宅都按国有土地上房屋标准进行补偿,骗取更多的补偿款。今年4月份,他和好友叶某商议,以伪造父亲占某亮的签名同叶某签订了一份时间是2017年的虚假购房协议,并做了交付房款的假象。计划第二栋房以叶某的名义,按照外来户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标准进行补偿,从而骗取国家巨额棚改拆迁补偿款。
目前,占某(男,32岁,南岩镇水南村人)和叶某(男,32岁,南岩镇叶坝村人)均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弋阳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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