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2019意见》)正式发布。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是深圳新的战略定位。这份4000多字的《2019意见》,为深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发展锚定了航向。深圳因改革开放而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从“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两个字的变化,折射出深圳发展进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
无独有偶,时隔两日8月20日上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正式揭牌。距离上海市中心70多公里外的临港,成为中国实施更高层次对外开放的新高地与支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于2019年7月30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9年8月20日起施行。
一南一北双核短短两日内同时启动,力度空前。
从《2019意见》来看,“先行示范区”被赋予5项战略定位,即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典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和可持续发展先锋。
如果回顾关联一年多前,深圳市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 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18征求意见》),不难发现深圳房地产市场将会是其中一个重要示范点。
根据《2018征求意见》发展以下几类住房:
1、市场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 40%左右,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
2、人才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 20%左右,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各方面人才供应,建筑面积以小于 90 平方米为主,租金、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 房租金、售价的 60%左右。
3、安居型商品房,占住房供应总量20%左右,建筑面积以小于 70 平方米为主,租金、 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 50%左右。
4、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 20%左右,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建筑面积 以 30—60 平方米为主,只租不售,租金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 30%左右,特困人员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10%。
据相关资讯,2018年,深圳政府出资的房屋占住房存量不到20%,香港为45%,新加坡为80%以上。
从相关政策分析,未来深圳的住房政策将结合香港和新加坡的各自优势,走出一条独有的,全新的的社会主义模式!至于房价,两个中心思想“住房不炒”“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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