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9-49
2019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黎柏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飞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刚年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按照董事会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以稳销售、稳利润、稳生产、稳队伍为目标,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协同调配各种资源,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力争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目标。但受国内汽车市场持续下滑及美国对中国输美产品加征关税的影响,公司部分业务及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公司于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274,466.95万元,同比上升2.44%;实现利润总额16,133.04万元,同比下降34.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46.95万元,同比下降34.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69.71万元,同比下降27.16%。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018年6月30日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开拓汽车电子产品领域的业务,根据《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盛图投资董事会审议批准,盛图投资于报告期内与唐仁荣创(深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华驭智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驭智能”)。华驭智能于2019年5月28日在深圳前海完成注册成立,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盛图投资认缴出资510万元,占比63.75%,唐仁荣创(深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90万元,占比36.25%。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为:智能终端设备的技术研发;空调系统的技术研发;空调产品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董事长:黎柏其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9-47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6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在公司广州运营中心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其中出席现场(视频)会议董事10人,独立董事梁国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黎柏其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8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9-48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6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在广州运营中心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毛志洪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9-5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需发表专项意见。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本次变更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细内容见2019年8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9-52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结合当时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项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项目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18年9月11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可转债项目的申请文件,并于2018年9月1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18年11月上旬完成相关反馈意见回复。
受本次可转债项目的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影响,公司于 2019年5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可转债项目的审计机构,随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对本次可转债项目的审查,并于2019 年7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二、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本次可转债项目启动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公司在综合评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等因素的影响后,决定终止上述发行事宜。
三、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审议程序
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因此,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项目属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可转债项目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9-53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鸿图”)于近日接到股东肇庆市高要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国资”)函告,获悉高要国资将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要国资直接持有本公司49,063,28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23,698,511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8.3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5%。
高要国资的一致行动人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2,492,39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4%,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26,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1.6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8%。
二、备查文件
1、高要国资出具的《关于办理股票质押的告知函》;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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