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需要,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作为借款人,接受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2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方,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2日、2019年5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032号、2019-049号公告),对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授权预计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的累计预计担保额度为85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58.6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2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26.4亿元。
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经营层已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作出决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教学楼七层
法定代表人:杨家勇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7月12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批发、代购代销;室内外设计、装饰装修;建筑、市政绿化、园林景观的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园林绿化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劳务信息、企业管理、企业营销、人力资源信息、酒店管理、财务信息的咨询。
股权结构:
■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被担保方福州泰禾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被担保人: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担保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126,5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40.26%。其中,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251,210万元,其余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