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说明:2017年11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将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工作完成后,中国建材股份存续,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办理退市及注销登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 45.87%的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止本报告期末,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 H 股及非上市股份的换股登记(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合并的进展公告》。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81,003,309股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宏观环境
2019年上半年,全国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5万亿,同比增长6.3%;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0万亿,同比增长5.8%。
2019年上半年,新疆实现生产总值5,291亿元,同比增长5.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同期增长7.3%。江苏实现生产总值48,583亿元,同比增长6.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同期增长4.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江苏省统计局)
(2)行业环境
2019年上半年水泥行业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国需求总体回升,价格同比上涨,行业效益保持增长态势但增速明显收窄。
2019年1-6月,全国累计水泥产量10.45亿吨,同比增长6.8%; 2019年前五个月水泥行业利润总额650亿元,同比增长33%,增速比去年同期大幅收窄。(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字水泥网)
2019年1-6月,新疆累计水泥产量1,540万吨,增长14.8%。江苏累计水泥产量7,256万吨,增长8.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经营综述
2019年1-6月,公司认真研判行业动态和区域市场环境变化,积极执行行业错峰生产,新疆贯彻取消32.5等级水泥的生产销售,持续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实施改革创新,加大绿色和数字化工厂建设力度,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积极应对原煤、运费涨价,实施招采分离,专业化精耕细作,降本增效;提升运营质量;公司着力进行“三精管理”,持续推进物流优化,营销创新,不断提升组织和人员效能;电商业务拓展至水泥同行企业,扩大电子商务销售覆盖面;加强内部控制,做好全程风险管理,促进管理提升;持续强化党建工作,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2019年1-6月,公司销售水泥702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16.95%;外售熟料195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25.27%;销售商混77万方,较上年同期上升2.17%。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9.5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了33.15%;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48亿元、6.7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99.65%和117.69%。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执行财务报表格式通知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a.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b.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c.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券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使用权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负债”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d.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e.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f.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g.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准则要求,公司将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③债务重组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公司将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9年8月9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1人),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0人。现场出席的董事有赵新军、王鲁岩、高云飞、李薇、占磊,通讯出席的董事有顾超。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新军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号)
本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5号)
三、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号)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关联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亦无不良影响。此项关联交易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同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董事顾超、赵新军、王鲁岩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关联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时发表独立意见:通过审阅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7号)。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情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号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公司将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3、债务重组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在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6、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准则,具体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准则,具体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3、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4、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5、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 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3、债务重组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号
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陆续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拨付给本公司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以下简称:专项拨款)共计53,513万元,该专项拨款作为国有独享资本金计入本公司“专项应付款”科目。2018年5月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材股份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进行换股吸收合并,合并后中国建材股份存续,中材股份相应办理退市及注销登记,中材股份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中国建材股份承接与承继,依据《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相关规定,上述专项拨款转作中国建材股份对公司的委托贷款。
公司与中国建材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顾超、赵新军、王鲁岩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规定,为对国有资产实行有效管理,拟将上述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委托贷款,通过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实施。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B座)
4、法定代表人:曹江林
5、注册资本:人民币843,477.0662万元
6、成立日期:1985年6月24日
7、经营范围: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新型房屋、水泥及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的仓储、配送和分销;水泥、玻璃生产线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材料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承包境外建材、建筑和轻纺行业的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及工程;进出口业务。
8、财务数据:
2018年度经审计数据:总资产为436,138,762,017.25元,净资产为136,274,471,190.53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223,122,762,752.56元,净利润为14,083,946,468.51元。
2019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数据:总资产为452,821,923,529.72元,净资产为144,464,430,257.50元,营业收入为42,878,152,953.15元,净利润为3,361,195,197.79元。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国建材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0、中国建材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 非银行金融机构
3、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
4、法定代表人:徐卫兵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3年4月23日
7、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
8、财务数据:
2018年度经审计数据:总资产为7,981,699,947.73元,净资产为725,565,483.42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145,684,209.36元,净利润为75,437,221.54元。
2019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数据: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7,110,249,998.93元,净资产为752,429,308.68元,营业收入为32,723,700.68元,净利润为26,863,825.26元。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0、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此项委托贷款额度53,513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财政部下拨的资本性财政性资金,委托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0%。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53,513万元
2、贷款利率:利率为五年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0%
3、贷款期限:五年。
本次关联交易签署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定价依据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执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2019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建材股份关联借款余额为5,000万元(不含本次委托贷款),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贷款余额为20,000万元,存款余额27,627.5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关联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亦无不良影响。此项关联交易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同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256号天合大厦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9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号)、《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号)。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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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如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19年9月5日(星期四)上午10:30-13:30,下午15:00-18:30。
3、登记地点
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256号天合大厦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到场。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系人: 李雪芹 叶虹
联系电话:0991-6686791
传 真:0991-6686782
电子邮箱:tsgfyehong@126.com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256号天合大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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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对应栏中填写“同意”、“反对”、“弃权”。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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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7
2、投票简称:天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6日上午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19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号
2019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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