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孚股份”)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材料”)参与竞买位于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开放路东侧、兴达道北侧,宗地面积为66,330.81平方米(合99.5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最终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一、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与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土资源局南堡经济开发区分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孚新材料以自有资金13,332,493元受让位于开放路东侧、兴达道北侧,宗地面积为66,330.81平方米(合99.5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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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的土地拟作为三孚新材料未来经营必需的土地资源,有利于三孚新材料的持续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三孚新材料战略发展对于经营用地的需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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