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们都在缴纳社保,也都知道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要长期缴纳,以后才能享受相关待遇的。
依照我国《社会保险法》
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但是,在实际执行中,15年时间这么长,工作中变数又那么多,一些参保人员由于年龄大且参保晚、流动打工中断缴费、黑心企业违法不缴社保等等原因,到达或临近退休年龄才发现,自己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间累计根本就不足15年。
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些人就认为自己这些年断断续续交进去的钱是不是就全打了水漂了?其实大家不用着急,社保已经是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养老保险的作用就是保障大家的晚年生活吃的饱饭穿得暖衣,不必再为生计奔波。大家交的钱无论如何还是会回到大家手里,只会多不会少,当退休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时该怎么办呢?有以下3种方式,大家可以选择自己适合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1、延长缴费至15年
按照我国实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也就是说,退休时未交满15年的,可以继续缴,什么时候缴满15年了就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少数社保法实施之前参保的,可一次性补缴。
2、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按照我国实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参保者距离15年的交费年限如果差的比较多,无法逐年补缴至15年的,也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是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参保者要不要转过去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待遇还要自己考虑。
3、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将同意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蓄余额一次性退还给参保者本人。
以上3种方式,无论参保者选择哪一种都可以,在退休时缴费年限距离15年差的不多的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如果年限差的太多,而本身还是想要养老保障的则可以考虑转为居民养老保险;如果觉得养老保险没什么意思,不愿意续交也不愿意转型的,可以申请退出,这些年自己交进去多少钱全都可以回到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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