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复核工作初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司法局、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徐汇区司法局、徐汇区民政局初核意见公示如下:
一、 由司法部、民政部第二批命名的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单位——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建华村,由于行政区划调整,该村名称已经不存在,根据《通知》的复核标准,建议注销。
二、由司法部、民政部第七批命名的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单位——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殷家角居民社区,经初核,无《通知》中复核标准所列的撤销情形,建议保留。
公示时间: 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反映。
联系电话: 64686433;
邮件: xh_fxb@xh.sh.cn
来源:汇眼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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