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图片由施秉县人民法院提供)
8月13日,施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潘某某等16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该案是施秉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第2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施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以来,以被告人潘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混迹于施秉县城区及周边等地,多次实施强迫卖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暴力讨债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中,该犯罪团伙潘某某涉嫌强迫卖淫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吴某付、黄某某、李某、庞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陈某贵涉嫌强迫卖淫罪、聚众斗殴罪;曹某、周某某、陈某、刘某某、吴某文、何某、袁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张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窝藏,杨某某、田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
该案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施秉县法院高度重视此案的审理,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预案,调集黔东南州法警和县公安民警50余人,另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行政部门代表、部分群众以及媒体记者等7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预计庭审时间3-4天。
此次案件的公开审理,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强大的声势,推动施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都市新闻
彭刚 记者 陈莉
编辑 肖阳
校对 章虹
编审 罗玮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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