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大家首要解决的就是居住问题,大部分外出打工的人都免不了要租房子,找到合适的房源然后付房租、押金签订完合同便可以入住了。今年3月份刚到成都的张女士也租了一套公寓,可是谁知道这才住了4个月她就进不了自己住的这间房子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和大多数租客不一样的是张女士是通过一家租赁公司租下的公寓,租赁公司是和房东签订了授权委托书的。7月底的一天张女士突然收到了物业公司的通知书,物业公司称房东要求她马上搬出房间,原因是租赁公司已经没有续交后续的租金。
得知这一消息张女士直接蒙圈了,自己明明交了一整年的房租怎么现在就要自己搬出去呢?很快张女士便发现自己租住的这间公寓水电都被停掉了,到了最后甚至连门锁都被房东更换了,通过物业公司张女士才知道房东把水电表都给拆走了,面对这样的情形张女士气愤不已。
事发后张女士也联系了房东张女士,但是对于房租问题双方却谁也不肯让步,甚至两人还一度闹上了派出所。谈起房子的事情房东刘女士也是一肚子苦水,刘女士告诉记者之前租赁公司都会每个月按时打款,但是这一次自己催了许久也没有消息。更让记者奇怪的是张女士每个月付的租金是1100元而刘女士每个月收到的却是1400元。
刘女士还告诉记者自己已经向法院起诉了,现在自己只想解除授权委托同时让租客的合同随之取消尽快搬出自己的房间。经过调查记者发现在成都和张女士有同样遭遇的人还不少,而且这部分人大都是从张女士当初签合同的那家租赁公司手上租的房子。
随后记者也找到了这家租赁公司所在的办公区,但是整个办公室早已是人去楼空,那么像这种情况张女士到底应该如何维权呢?有律师表示由于房东和租赁公司已经签订授权委托书,因此张女士是可以继续住在公寓的。不知道各位网友对于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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