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2018年11月15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公办园原则上不低于50%,普惠性幼儿园不低于8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目前各地正在贯彻系列新政精神,积极推进政策执行。但执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可能阻碍政策目标的实现,亟须关注。
5月22日,人民政协报教育在线周刊出评论性文章《民办园转普惠过程中的各种偏差需要纠正》一文引发强烈反响。
民办园园长的忧虑
公益普惠是学前教育基本方向和发展目标,实现“幼有所育”是社会共同呼声。按照《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民办园大都是租用商铺或者社区居民楼,房租成本高,租金占到幼儿园运营成本的20%以上,甚至达到30%。”东北一民办幼儿园园长这样说。
“幼儿园的人力资源成本很高。”一名民办幼儿园负责人说。
这些都是民办幼儿园共同面临的问题。
“如果政府补贴到位,我一定立马签字把幼儿园变成普惠性质,马上就把学费降下来。”一名民办幼儿园投资人说。但是,政府的补贴对于幼儿园巨大的开支来说,往往是杯水车薪。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委托办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应明确补助标准,要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整改。作为惠及老百姓的政策,作为教育人,我们愿意支持国家的决定。但是在我们的投资尚未收回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不营利,但是也不能让我们亏本贴钱,我们几十年赖以生存的职业依托于我们举办的幼儿园,不能让我们的园长、管理人员、老师、保育员因一刀切地被普惠而入不敷出或失业。因此,强烈呼吁“一园一案”的落实,要尊重历史,尊重实际。”贵阳一位民办园负责人抑制不住内心的忧虑。
“国家推行普惠性学前教育是惠及民生的好事,但一些基层政府执行过程中的偏颇做法,严重侵害了民办园的合法权益,打击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过低的普惠园定价及政府补贴不足,是地方政府将本该由政府承担的义务,推卸给民办园来承担。过低收费的普惠园及政府补贴,可能导致中国幼教质量的倒退。”
多位民办幼儿园负责人也担忧的表示,如果政府给的扶持力度不够,可能会影响办园质量。民办普惠园本身有极大的压力,学费的收入可能仅仅能够维持基本的运营成本、人力成本等投入,保证孩子基本的在园生活和学习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满足双语学习、素质教育等方面可能会有所压力。
矛盾和瓶颈问题亟待突破
结合当前实际,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仍然存在突出的矛盾和瓶颈问题亟待突破:
1、普惠优质资源供给严重不足。
“入园难”已经由过去的数量不够转变为普惠优质幼儿园“入园难”,甚至在一些发达地区高价的优质园也非常难入。
2、财政对普惠园的投入普遍不足。
原来依靠较高收费运行的民办园转为普惠园后,大幅度降低收费标准,然而财政资助偏低或拖欠,使得这些幼儿园运行经费大幅度消减,优秀教师和园长大量流失、办园标准下降,陷入运行困难。
3、社会力量办园的积极性受损。
民办园转设为普惠园后,举办者无利可循,有的难以收回原来的投入甚至背负债务,加上各地实际上基本关闭了转设或举办营利性幼儿园的通道,社会力量办园的积极性受到打击。
4、政策执行一刀切,一些地方政府做法武断。
一些地方不顾历史和现实,落实政策一刀切,采取了停止审批营利性园等方式,要求非政府产权园转普惠,影响了社会资本投资和民办园园长办学积极性,影响了队伍稳定性,也影响了幼儿园招生、教学等正常工作。
矛盾与问题的解决建议
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能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解决和突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陷入运转困难、教师和园长队伍不稳定局面,高质量优质发展的目标面临落空的危险,要解决“入园难”的问题,也可能成为空谈。为了更好更快更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健全学前教育的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满足选择性需求。
在公办园保基本、保底线前提下,兼顾尊重不同地区、不同社区实际和特点,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由民办园来满足个性化特色化的选择性需求,避免“一刀切”,避免“削峰补齐”。
第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
各级政府需要进一步挖潜,高度重视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不足问题。既要加大对公办园的投入,办好更多的优质公办园,也要提高标准,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补助。
第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以社区为单位,提前做好摸底和规划,根据2-6岁幼儿的人口实际和入园意愿,政府统筹配置足够数量的普惠性有质量保障的学前教育资源,并从实际出发,在依法保障民办园师生和举办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坚持公办、民办两条腿走路。
第四,鼓励地方政策创新。
我国最大的国情就是地域辽阔,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差异大。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底子、结构水平的地区差异也大,任何“一刀切”的简单粗暴的政策都不利于事业的发展进步。应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遵守基本的原则,朝着共同的方向,负责任地采取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推进改革。
第五,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督察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照“若干意见”要求,做到“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健全教师培训制度、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应当做到公办、民办幼儿园的教师一视同仁。
文章部分内容源自:人民政协报教育在线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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