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兰州市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工作8月15日正式启动。即日起至9月15日,兰州市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可按要求申请。其中,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网络申请);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市住建局及近郊四区都设立了监督咨询电话。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4607360。咨询电话为城关区房产保障中心:8519965;七里河区公房中心:2340957;安宁区住建局:7679346;西固区房管局:7532958。(公告详见今日兰州晚报6版)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18元(含2918元);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5)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
也可登录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快速通道(外部通道)保障资格申请,注册后进行公共租赁住房网上申请。
(二)新就业大学生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
(2)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
(3)申请人为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单位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新就业职工,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养老保险;
(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
(2)申请人已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
(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18元(含2918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6)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文瑞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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