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20 公司简称:祁连山
2019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全面落实中国建材各项决策部署,认真遵循集团战略、文化、管理原则和经营措施,各级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创造了祁连山水泥经营业绩历史同期新纪录,推动公司在高质量发展征程中迈出了坚实步伐。
2019年上半年,得益于西部地区基建补短板项目开工建设,区域市场水泥需求量有所提升,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上半年,共销售水泥(含商品熟料)964.9万吨,同比增加199.75万吨;产销商品混凝土55.9万方,同比增加19.25万方。实现营业收入29.1亿元,同比增长23.86%,实现利润总额6.46亿元,同比增加151.36%。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脱利成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19-020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8名,董事顾超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脱利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详细情况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祁连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本公司出资891万元与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在西藏拉萨市联合建设年产2万吨青稞功能性即食产品生产线扶贫项目,并签署合作投资协议书。详细情况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祁连山对外投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天水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24,500万元向天水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实施增资。详细情况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祁连山对外投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扶贫捐赠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2019年通过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捐赠扶贫资金人民币450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永固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下属兰州永固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进行解散清算。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526.35万元。详细情况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祁连山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于2019年8月30日下午14:00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审议事项:
2、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天水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永固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开展扶贫捐赠的议案》
5、审议《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资格:
1、截至2019年8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19-021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曲孝利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士渊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规定;
(二)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526.35万元。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的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19-022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和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根据准则要求,本公司将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根据准则要求,本公司将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新修订财务报表格式”)。本公司将根据要求调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列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会计政策变更前: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按照2018年6月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政策变更后:
1、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变更内容
根据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重新定义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根据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明确以存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企业合并的、涉及金融资产的、涉及使用权资产或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以及权益性交易适用于其他相关准则,不适用本准则。
2、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变更内容
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公司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产生债务重组的情形并不仅限于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而且债务重组后只要债权债务双方能达到和解的条件均可以,债权人并不必要承受一定的损失,债务人也非通过债务重组能获得;
(2)重组的非现金资产,均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计价,不需要看“受让非现金资金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债务重组的损益源自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差额;
(3)债务人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均以“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和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债务人因债务重组的损益来自二者账面价值之差额。
3、新修订财务报表格式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会计报表格式进行变更。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列示;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影响
根据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衔接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19 年1 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对公司前期财务报告不会产生影响,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不会导致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计量等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以及后期财务报告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影响
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中衔接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19 年1 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事项,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事项,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对公司前期财务报告不会产生影响,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不会导致公司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等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以及后期财务报告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新修订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准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各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编号:2019-023
对外投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内容:1. 投资奇正青稞项目并签署合作投资协议书。2. 向全资子公司天水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投资金额:投资奇正青稞项目出资89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天水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24,5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奇正青稞项目为本公司非主业项目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奇正青稞项目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巩固和扩大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在西藏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发挥央企产业带动扶贫的优势,履行社会责任。本公司与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在西藏拉萨市联合建设年产2万吨青稞功能性即食产品生产线扶贫项目,并签署合作投资协议书。
注册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1号
经营范围:粮食深加工、销售。
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是奇正集团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支柱企业。公司2007年由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宇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7500万元。成立以来,专注青稞种植、研发、深加工、营销的 “一体化”发展,已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杂粮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拉萨市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获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奖、全国质量诚信优秀企业称号;取得欧盟、美国及中国有机产品认证、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青稞原粮年加工3万吨生产线1条、青稞功能性产成品7条生产线;公司有6个SC获证食品单元(许可证编号:SC10154010100394)。在日喀则、山南、林周大力发展青稞基地,原料充足。青稞米获第九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金奖;首批西藏“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品种”。
3.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出资891万元,持股33%,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809 万元,持股67%,共同设立西藏天麦科技有限公司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合资公司租用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新建年产2万吨青稞功能性即食产品生产线。
4.本次增资行为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致力于以甘青藏为发展区域,西藏是本公司的传统水泥销售市场。自2010年以来本公司一直努力在西藏建成生产基地,目前已有两个生产基地开工建设。本次参股该项目将有助于扩大本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为本公司深化西藏战略合作巩固基础。
本公司投资青稞功能性即食产品生产线扶贫项目,可充分发挥央企产业带动扶贫的优势,并可利用员工福利采购、商业平台上架推广等形式形成扶贫长效带动机制,社会效益明显。
本项目充分发挥奇正集团在青稞食品方面的技术研发、生产管理、销售渠道方面的优势,项目建成后预期将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甲方: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若琼
乙方: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脱利成
(2)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
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西藏天麦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年产2万吨青稞功能性即食产品扶贫专项”建设项目。
a.甲方将其所属两款产品青稞即食面、青稞翠脆的生产技术、销售市场和产品研发的全部成果投入到合作项目中,强化青稞精、深加工,提高青稞附加值,并不断研发适合本项目设备及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b.双方以有效降低固定资产投入,增大研发和技术设备、质量保证、市场推广为主要投入方向;
c.双方共建并扩大青稞翠脆、青稞即食面市场营销系统。合作项目生产的产品甲方纳入其营销体系中,按统一价格对外销售,本项目公司予以配合支持。项目公司与甲方的结算价格另行协商确定。
为支持新建项目扩大经营规模,乙方同意在中国建材集团系统内优先推荐新建项目生产产品及奇正青稞产品作为员工福利产品。乙方争取中国建材集团在采购员工福利时,在同类产品中优先选购青稞脆翠、青稞即食面等系列产品,利用禾苞蛋商业平台上架、推广相关产品。
d.甲方将前期已开拓的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积分赠送本项目青稞食品及其他销售渠道纳入合资公司的营销系统中。
e.双方共同开拓面向电商、微商的新营销体系。
〈3〉项目的带贫机制
通过本项目带动,可收购十万亩青稞原粮共30000吨,深加工即食食品20000吨,能带动约10000户(约50000人口)脱贫。
种植户/贫困户出售青稞原料或者付出劳动取得收益保障:(1)售卖青稞原粮的收益。农户每年可以固定获得的稳定收入,种植面积越大收益越大、产量越高收益越高,每户十亩青稞种植户,可获得1.3-1.5万元收入;(2)在工厂青稞加工、流通中务工的劳动报酬,工厂岗位收入将优先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3)售卖青稞副产品的收益。青稞的茎秆质地柔软,富含营养,是发展养殖业的优质饲料,青稞秸秆含4%左右的粗蛋白,是高原冬季牲畜的主要饲草,由此每户还会额外获得千元左右的养殖原料年收入;(4)双方合资企业在获得利润后,以项目利润总额的10%建立扶贫基金,主要用于收购原粮区域的建档立卡户、搬迁户的技能培训、医疗救助、教育支出,建立长效的富民机制,保障建立农民的技能提升、不因病返贫等农村脱贫的要素条件。
a.投资设立公司
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公司名称拟定为“西藏天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麦科技),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合资公司租用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新建年产2万吨青稞功能性即食产品生产线,包括青稞脆翠、青稞即食面两种产品,青稞脆翠系列产品两条主生产线,一条中试生产线,年产 1.5万吨青稞脆翠产品;一条年产 0.5万吨即食面生产线。
b.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0万元(大写:贰仟柒佰万元整);股权结构为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金额1809 万元,持有公司67 %股权;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金额 891万元,持有公司 33%股权。
c.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鉴于本合作项目的特殊性及甲方股权结构占绝对控股地位,为保证合作有序进行,公司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对外进行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投资、担保及借款,分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甲乙双方均审议通过;其他决议事项依照公司法规定及章程约定进行表决,公司所有股东会决议均应有甲乙双方签字。
公司经营中涉及关联交易均应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全部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3名,甲方推荐董事 2名,乙方推荐董事 1名。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推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设监事会,设监事3名,甲、乙方各 1 名,职工监事1名。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各1名,副总经理由乙方推荐,财务负责人及营销负责人由甲方推荐,根据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3)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并经协议各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后生效。
6.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为本公司非主业项目投资,本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建成投产日期无法准确预计,从总体的投资体量来判断,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影响不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向全资子公司天水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促进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水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公司”)发展,本公司以现金24,500万元向天水公司实施增资。
2.天水公司基本情况
天水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前身武山水泥厂始建于1970年),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该公司通过产能置换,淘汰原有两条落后生产线,异地改造建设一条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已于2019年3月建成投产。
天水公司年水泥产能规模为200万吨,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8.68亿元。
3.增资行为的主要内容
天水公司目前注册资本5,500万元,注册资本与资产规模不匹配,为了使天水公司达到合理资本结构,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公司拟现金24,500万元向天水公司实施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依然持有天水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增资资金的流入,将解决天水公司自有资金与现有资产规模不相匹配的状况,促进天水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5.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解决天水公司自有资金与现有资产规模不相匹配的状况,促进天水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要关注新增产能给市场带来的冲击,影响天水公司的盈利水平。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奇正青稞项目并签署合作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天水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关于投资奇正青稞项目并签署合作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属于本公司非主业投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天水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所涉及的增资金额,超出了董事会的决策权限,上述两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20 股票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19-024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核实资产,更加准确、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526.35万元。本项资产减值计提将减少公司当期收益5,526.35万元。
二、计提资产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熟料生产线于1994年4月开始建设,1995年5月投产,熟料产能700吨/日,2004年3月投资1980万元进行改造,于2004年6月投产,改造后产能为1000吨/日。2#熟料生产线于2007年开始建设,投资9800万元,于2008年投产,产能为2000吨/日。1#、2#熟料生产线建设时间较早、工艺技术落后,能源消耗高、节能减排压力大,产品成本居高不下,且已无升级改造的价值。根据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该生产线已濒临淘汰边缘。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资产减值计提将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该事项将减少公司当期收益5,526.35万元。
四、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各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三)监事会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四)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19-025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30日
至2019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9年8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19年8月24日-8月2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力行新村3号祁连山大厦403(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截至2019年8月23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小胜 朱玉玲
联系电话:0931-4900608 4900619
传 真:0931-4900697
2、会议费用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2019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