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促进绿色改造和发展、为江苏生态环境优质发展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我省7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四份重大文件,对企业的绿色发展进行了一系列“联合冲击”,为企业的绿色发展注入了动力。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地方财政监督管理局、江苏省财政厅等7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江苏省绿色债券贴现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激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试行)”、“江苏省绿色担保奖励政策(试行)”四份文件,明确了绿色债券贴现的定义。绿色工业企业上市奖励政策、环境责任保险保费补贴和绿色担保补贴的支持对象、奖励金额和适用程序。江苏省绿色债券贴现政策(试行)实施细则明确,支持全省非金融企业自2018年9月30日以来首次支付利息,筹资项目位于全省。按贴现金额计算,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非金融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的百分之三十,应当贴现两年,单一债券支付的最高利息额(须经相应批准文件、异议书或者登记通知书)每年不得超过二百万元。《江苏省绿色工业企业发行上市激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配套目标为2018年9月30日进入上市流程的省内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发改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清洁能源行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明确方向。在奖励数额方面,收到江苏省证券监督管理局确定指引和备案日期通知的,一次奖励200000元;取得中国证监会股票首次公开发行通知书和上市行政许可申请的,一次奖励400000元;如果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一次性奖励为200万元;在国外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奖励为200万元。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试行),支持对象为2018年9月30日起在江苏省境内的以保险为标的企业(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境责任保险”)。在补贴金额上,对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单位)给予年度保险费不超过40%的补贴。江苏省绿色担保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配套目标是2018年9月30日起向非金融企业发行“长江生态恢复债券”等绿色债券(融资项目设省),省级融资担保公司为我省中小企业绿色集资债券提供担保,并对公司进行再担保。在奖励和补偿金额方面,担保机构为非金融企业发行长江生态恢复债券等绿色债券提供担保的,每只债券奖励300000元,同一担保机构的年度奖励金额不得超过600万元;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绿色集体债券担保业务,补偿发生后实际损失金额的30%,单个债券不超过300万元。据悉,我省即将启动2018年绿色债券贴现、绿色工业企业上市奖励、环境保险费补贴、绿色担保奖等基金申报工作,具体情况请关注江苏省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购房信息容易浏览,快来关注乐聚网]文章来源:中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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