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福建漳州市深入推进“社区(乡村)110”建设
矛盾不上交 平安不出事 服务不缺位
福建省漳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华安(右二)在芗城区古城调研“社区110”新模式。 马辰 摄
法治周末记者 吴毅文
8月6日,福建省漳州市委办公室和漳州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在漳州市推行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暨“社区(乡村)110”建设,整合资源、压实责任、聚合力量,推动新时代“漳州110”精神向基层社会治理延伸,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相关精神,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米”,漳州市主动融合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新时代“漳州110”精神,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基层主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原则,勇于担当、大胆创新,实践探索出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暨“社区(乡村)110”的特色做法,取得丰硕成果。
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暨“社区(乡村)110”探索,“2”即“二员”,是指城乡社区的综治网格员和警员;“N”是指若干支专门队伍。
由所在社区(村居)“两委”成员担任的网格员和按“一社区(村居)一警(辅警)”配置的专职民警(辅警)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承担了采集基础信息、收集社情民意、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政策法律法规、代办公共服务等职责和任务,加上因地制宜组建的治安巡防队、法律援助队、志愿服务队等若干支专门队伍,组成城乡社区综合治理的一个个网格,并由此编织成覆盖漳州城乡的“和谐网”“平安网”“服务网”,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
漳州市芗城区推行“2+3”“社区110”模式,“3队”即从本地巡防队员、物业保安、小区楼长、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员、辖区律师等专业人员中,吸收调解能力强、法律素养高、参与平安建设积极性较高的人员组成治安巡防队、法律援助队和志愿服务队。
漳州市平和县推行“2+2”“乡村110”模式,“2队”即治安巡防队和法律政策服务队。同时,漳州市县、乡两级还形成多功能“城乡社区网格管理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城乡社区网格管理工作。
法治周末记者从漳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上半年,漳州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0%、入室盗窃警情下降35%,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8.23%,创近年新高。
责编:马蓉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